本报张家口电(记者张岩) 3月15日,张家口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市调整“义务植树日”日期的报告,决定将“义务植树日”的日期由原定每年的4月5日调整为4月9日。
据了解,张家口市将“义务植树日”日期进行调整,有以下几个原因:4月5日多与清明节重合,与人们清明扫墓的习惯相冲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充分尊重人们清明祭祖的意愿;清明节期间是该市的森林防火关键期,每年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严防死守,若在此时组织大规模的义务植树活动,会造成巨大的工作压力,难免顾此失彼;清明节期间人车出行较多,经常出现交通拥堵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义务植树活动的正常开展;另外,该市坝上、坝下地区的气候差异较大,坝上植树活动一般在4月中旬以后开始,将义务植树日适当延后,使坝上、坝下植树活动时间保持同步,更有利于在全市掀起义务植树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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