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地区第一部以标榜建立“第二共和”为“修宪”宗旨的“宪改”版本日前正式出炉。这部“新宪”草案是为呼应陈水扁与“独派”大佬辜宽敏建议制定“第二共和宪法”。分析认为,这部“宪法”是落实扁“一边一国”的法理实践,但它无法说服各方,因此不可能实现。
由前“陆委会”首席特任副主委、台大“国发所”教授陈明通等人草拟的“新宪”草案,主张原有“宪法”总纲予以保留,“国号”、“国旗”、“固有疆域”都不予变动,然后根据台湾现实的需要,制定“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简称“台湾宪法”),以“第二共和宪法”作为台湾与“中华民国”的“宪法连接”,并在“新宪”的“前言”,为协商两岸终局政治安排提供“宪法授权”。
“第二共和宪法”的最核心内容,在于以“前言”的方式,作为与原“宪法”的连接,并处理两岸关系的现状与未来。
岛内媒体分析认为,陈明通以“宪改”“前言”规范,“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任何政治形式的政治关系”,必须交付“公民投票”,这项“宪法”授权,无异正是落实陈水扁“一边一国”的法理实践。
基于2004年“公投绑大选”的经验认知,台“在野党”与其选民根本不可能接受这项基于“选举”考虑的“宪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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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独制宪”必遭失败
本报讯2006年11月3日,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说,陈水扁鼓吹制定所谓“第二共和宪法”,是他2006年9月24日抛出“宪改”涉及“领土”变更议题遭致各方谴责后,为继续通过“宪改”谋求“台湾法理独立”采取的又一危险举动;也是他为一己之私,在台湾挑起对立、在两岸关系上制造冲突,以求脱困自保的又一伎俩。
该发言人指出,我们坚决反对陈水扁通过“宪改”谋求“台湾法理独立”的立场是坚定的、不可动摇的。不管其玩弄什么花招,其“台独制宪”的图谋都必然遭致彻底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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