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记者张旭东、王优伶)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据介绍,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52%提高到2.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12%提高到6.39%;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
央行称,本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有利于引导货币信贷和投资的合理增长;有利于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有利于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有利于经济平衡增长和结构优化。(详见A3版)
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项目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活期存款0.72% 0.72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1.80% 1.98
%半 年2.25% 2.43
%一 年2.52% 2.79
%二 年3.06% 3.33
%三 年3.69% 3.96
%五 年4.14% 4.41
%各项贷款
项目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六个月5.58% 5.67
%一 年6.12% 6.39
%一至三年 6.30% 6.57
%三年至年 6.48% 6.75
%五年以上 6.84%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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