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李剑军通讯员毛运新)11日,省检查组在襄樊评估验收该市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时获悉:去年,该市共查结商业贿赂案189件,涉案金额2031.979万元,其中,医药购销、出版发行、工程建设三大领域为“重灾区”,共查结106件,占了一半以上。
统计显示,去年,襄樊市辖县(市、区)和市直102个单位共计5.2万多人按要求进行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查处涉案人员110人,涉案单位79个,共有80人受到刑事处理,行政处罚金额227万元。
据襄樊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披露,去年,该市查结的有影响的商业贿赂大案包括:襄樊学院监察处原副处长(副县级)冯某,保康县第一中学原校长吕某,省中药材公司襄樊采购批发站原副经理雷某,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主任唐某等人收受商业贿赂案;谷城县教育局原党委副书记刘某收受商业贿赂28万元,谷城县思达五交化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周某收受商业贿赂22万元,保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李某收受商业贿赂9万元,襄樊市化学矿山公司原总经理黄某收受商业贿赂6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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