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昨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去年“反商业贿赂风暴”的战果:2006年1月~10月,共立案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06件。其中工程建设领域和医药购销领域为重灾区,案件数量占到总数的一半以上,个人涉案者占案件总数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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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案比行贿案多;据市高检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前10月,217人涉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涉案的干部增多。县处级以上干部涉嫌犯罪的63人,占立案总数的29%。相当一部分掌握着单位、行业、部门的各种投资和经济交往的审批权或决策权。
此外,受贿案件大大多于行贿案,占总数的82%,其中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占到65%,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有8件。
个别领域商贿成“潜规则”
工程建设领域和医药购销领域成为商业贿赂案件“热点”,案件数占五成以上。商业贿赂犯罪趋于群体性,往往查出一个行贿人就会牵出同行业多个受贿案,在个别行业,商业贿赂几乎成为“潜规则”。
据悉,目前查处的商贿案件主要以个人涉案为主,占到案件总数的98.5%;单位犯罪极少。
今年,检察院将加大对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制裁力度,并大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犯罪的合力。
相关案例
收供货商600万 4人翻船
龚之军,男,50岁,1998年龚受委派担任赛迪工业炉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4年7月,渝中区人民检察院对龚某立案侦查,查出其在2003年至2006年2月期间,伙同该公司总工程师李巍,副总经理陈健、杨锐江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在设备采购时收受多名供货商贿赂款600余万元。2006年11月,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向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建工集团副总受贿获刑
李光述,男,39岁,原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兼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承包公司总经理。
李光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的发包和挂靠过程中,前后四次收受50余万元的贿赂款,日前已被判刑。
“支持工作”得好处 判刑两年
杨建忠,男,54岁,原系九龙坡区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科长。
2005年底和2006年初,该院在两次购置医疗设备的过程中,销售方工作人员分别找到杨某希望“支持工作”,并承诺事后“感谢”,在杨某的帮助下,销售方与医院达成销售协议。杨某也因此分别得到2万元和1万元的好处费。九龙坡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杨建忠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5万“宣传费” 让3人入狱
温孝勤,女,58岁。重庆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退休人员。
庞书,女,53岁,重庆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视力保健康复中心主任。
胡晓敏,女,41岁,原保健所财务科科长。
3人任职期间,在与武汉某公司开展购销事宜过程中,收受对方“宣传费”等共计5万余元私分。近日,江北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温孝勤、庞书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处胡晓敏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院长截留药款坐牢1年
金鹏翔,男,50岁。原万州区龙驹中心卫生院院长。
1999年7月至2002年4月期间,金某通过账务截留货款的方式,非法收取药品供应商熊某送的药品加扣款近3万元,案发后退出部分赃款。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修建黔江机场 副总监栽了
谢祖贵,男,原黔江舟白机场工程监理部副总监。
谢祖贵工作期间多次收受施工队贿金人民币66000元,工程监理人员被告人禾某、吴某收受施工方人民币共30000多元。
近日,经黔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黔江区法院判处谢祖贵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所得赃款66000元上缴国库;个人财产人民币40000元上缴国库。禾某、吴某也被作出有罪判决。曾一度停工的重庆黔江舟北机场也恢复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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