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据介绍,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52%提高到2.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12%提高到6.39%;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
这是央行自2007年以来在连续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后,首次上调银行基准利率。
央行称,本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有利于引导货币信贷和投资的合理增长;有利于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有利于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有利于经济平衡增长和结构优化,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