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18日电(记者朱立毅)“奔什么那?”当记者18日在杭州一家大型超市随机询问消费者是否了解“苯甲酸钠”为防腐剂时,看到了一名年轻人诧异的眼神。
就在几天前,健怡可口可乐和雪碧饮料因为没有将所含的“苯甲酸钠”注明为防腐剂,被杭州两名消费者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告上了法庭,并要求生产商赔礼道歉。
这两名消费者认为,虽然这两种饮料标注了“苯甲酸钠”成分,但普通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这是防腐剂,更不清楚长期食用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他们认为,消费者有权获得真实、充分、有效的信息,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表达真实的消费意愿。
“如果大部分消费者都已经知道‘苯甲酸钠’是防腐剂,这一点具有广泛的社会认知度,那么生产商也就无需注明它的‘防腐身份’,”浙江大学法学院教师黄锫博士说,“就像人们都知道糖是甜的,它的包装袋上当然也就无需画蛇添足地标注:糖不是咸的,而是甜的。”
但记者的随机调查发现,“‘苯甲酸钠’是防腐剂”并不像“糖是甜的”那样被人们所熟知。甚至有好奇的被访者拿出纸和笔,他想知道“苯甲酸钠”这四个字到底是怎么写的。
虽然并非权威统计,但记者对30名消费者的调查,也许能让人们对“苯甲酸钠”的社会认知度有大致的判断:仅9人知道“苯甲酸钠”是防腐剂,而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有28人知道长期大量食用防腐剂可能会给人体造成危害。这意味着,如果消费者被告知“苯甲酸钠”为防腐剂,那就会有很多人意识到,大量食用含“苯甲酸钠”的饮料可能会有损健康。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消费者对其它防腐剂的了解也十分有限:知道山梨酸钾是防腐剂的消费者比了解“苯甲酸钠”的明显要多,达到了11人,但记者也得到了出人意料的回答:“以前我一直以为山梨酸钾是水果‘梨’的提取物!”
针对16日浮出水面的“防腐剂”事件,健怡可口可乐和雪碧的生产商表示,其产品配料标注根据国家标准实施,符合我国的相关规定。此前,杭州两名年轻消费者因得知这两种饮料中的“苯甲酸钠”为防腐剂,便以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为由,将生产商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饮料虽然标注了“苯甲酸钠”成分,但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知道这是防腐剂,更不知道其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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