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经销商售出“问题理疗袋” 消费者找到商场索赔无果 高新区工商局已受理此事
○点题维权
点题人: 西南民大学生谢宇倩
点题事由:三无理疗袋哪个赔?
维权记者: 张欧 冯石
在商场出租的柜台买到“三无产品”,退赔却成了难题。
功能多多却没厂名 乱吹
昨日,谢宇倩拿着一个“爱心牌多功能理疗袋”找到本报记者。记者发现,包装盒及说明书上只标有“产品成分为海盐及亲水性高分子”,在有效期上用的词是“长期使用”。除了这些内容外,包装盒上还有一个地址“深圳南山区科技工业园工业楼6栋二楼东”以及一个深圳的电话号码、一个成都办事处的电话号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均不能找到。就是这样一件仅从外包装上看就有诸多漏洞的产品,却有着“盐疗、蜡疗、热敷、美容、保健、理疗、冰袋、取暖、驱寒”等诸多功效。
“高科技”多无产品 蒙人
谢宇倩称,2006年12月14日,临近放寒假,她和3位同学相约去逛家乐福大世界店,为家人买礼物。在一楼,几名推销员向他们推销“爱心牌”的多功能理疗袋,称该产品属高科技成果,“什么纳米技术,把人都整晕了”。谢宇倩和她的同学动心了,以35元每个的价格购买了6个“爱心理疗袋”。但在回校的车上,谢宇倩发现,该产品系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日期、无行业条形码、无产品质量认证的“多无产品”。
厂家失踪商店不认 咋办?
谢宇倩又回到家乐福大世界店,但经销商早已撤柜。她随即按照产品说明书上所留号码拨通了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谢宇倩又投诉至深圳消费者协会,被告知:深圳根本没有生产这种产品的厂家。谢宇倩于是向家乐福大世界店提出退赔的要求,该店中西区经理张震则表示,自己不能判断“爱心牌多功能理疗袋”是否“有问题”,要“相关部门鉴定以后才算”。他称,出售该产品的商家只是租赁了家乐福的柜台,因此家乐福不承担任何责任。目前,高新区工商局已受理此事。
○维权回复
工商:该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省工商局消保处的工作人员仔细察看“爱心牌多功能理疗袋”后说,按照包装盒及说明书上的信息,暂时只能认定这是一种保健品,但该产品所宣传的功效显然不是保健品能达到的,可以认为商家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律师:柜台出租方应该负责
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袁帅律师表示,商场有义务协助消费者去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销商,在找不到的情况下商场负有间接的责任。省工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也称,“原则上是谁经营谁负责,但在找不到柜台承租方的情况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的规定,柜台出租方必须负责”。
○相关法规
经销商撤柜 可向租柜方索赔
《消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记者 张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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