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熊星星通讯员柯新汉实习生张澍)把房屋出租给别人,这本是件赚钱的好事,但武昌杨园铁机路的蔡先生最近心里却窝火得很。
由于常年在外地工作,从2001年起,蔡先生就开始将自己在武汉的这套房子出租,每月可收取几百元的租金。
原来,蔡先生的这位租房户玩了个花样——他一直未缴水费,迅速“撤走”后,硬是将这上千元的费用“摊”到蔡先生头上。虽然万般无奈,蔡先生还是只有自认倒霉。
武水集团供水部相关负责人说,类似的情况在交易二手房时也经常发生。前一位屋主在卖房之前未缴清水费,这部分费用自然就落到下一位屋主身上。自来水公司营业厅每个月都会碰到好几起这样的事情。
该负责人提醒,无论是房屋出租还是房屋转让,双方应在交易前查询清楚,看水费是否缴清(电费、煤气费同样适用),免得要替他人承担“冤枉账”,也免得临到收费时和相关收费单位扯皮,造成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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