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3·15晚会曝光“藏秘排油减肥茶”涉嫌虚假宣传。作为其广告代言人的郭德纲,即使再发表声明,即使再有众多的“纲丝”力挺,也是难逃“协骗”的名声。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明星代言”这个问题上,由于不知道产品的真实情况而遭受牵连,郭德纲们也是受害者,但如果在代言前就把好了这道关,或许这些明星也不会“有苦难言”了。
昨天,有律师说,在现行的《广告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广告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中,并没有涉及当某种产品违法违规的时候,其代言明星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不过,假使明星代言的广告没出问题当然是好,不论是产品还是明星,可以说是双赢,但产品一旦出问题,其代言明星肯定要遭受牵连,法律上的没有,名誉上则是肯定的。
相信一些明星们大概不明白某件商品商标右上方的R是什么意思,TM又是什么意思。而作为产品广告策划方所玩的文字游戏,也足以让明星们“找不着北”。
明星们成天“日理万机”,让他们再在代言前去学学法律,认真解读法条恐怕有些强人所难,不过类似这样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给经纪人,交给自己的律师。只有有人来把关了,明星才不会上当,那些伪劣假冒,哪怕是涉嫌虚假宣传的产品才不会“以明星的名义”。
明星代言本无错,错就错在不了解产品,错就错在被商家忽悠,错在代言后成了“教唆犯”。把好这道关,明星有责,经纪人有责,职能部门也有责。
新报记者 王渐 李柏彦
实习生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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