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马路上,经常会有这样的“小广告”伸到你的面前。
网站真假,一时难辨。
近年来,假学历以及各种假证件已成泛滥之势。近期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制贩假证者为应对检查,制假的手段和形式也逐渐升级,用“克隆网站”蒙混过关,让买假者难辨真伪。
假证横行给社会秩序和诚信造成巨大危害。对此,一些法律与教育界人士建议,应从立法入手,对制造假证者和购买使用假证者予以严惩。
只用两天就办妥还可网上验证
被称为“城市牛皮癣”的办证广告,在天津的大街小巷几乎随处可见。
许多假证贩子专门守候在交叉路口,利用车辆行人等候红灯的时间,将办证广告直接塞到人们手中。这些广告都声称可以“办理”任何证件、证明,从学历证书到身份证、结婚证、驾驶证等,几乎无所不能。
记者随意选取了其中一份办证广告,按照联系电话与对方取得联系。在电话中,记者要求对方为自己办一份本科学历证书,对方一口答应下来,并要求记者带一张照片与之交接。
1月13日中午,记者与办证人碰面,对方一再表示,不能上网的就是假学历证书,而可以上网查出证书号的就是真学历,保证不会被人发现有假。记者最终选取了一份可以上网查询的本科证书,办证人表示,两天就可以获取证书。办好后会带你到网站上去查,绝对会查到相应的数据。记者立刻向李七庄派出所报案。警方认定,这是一个组织严密的办假证团伙,并立即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计划。
1月15日上午,记者与便衣民警赴约,看到有陌生人出现,办证人立刻提高了警惕。办证人说一定要现金交款,记者再三坚持必须先验货,经过一番交涉,办证人渐渐打消了疑虑。按照约定,他表示可以先带记者到网上查询注册信息。办证人打电话叫来一个男孩,这个男孩将记者一行带进了隐藏在村子尽头一户人家中的黑网吧。
记者发现这份本科学历证书制作得非常逼真,上面还有防伪的水印暗花,男孩在网上打开了一个名叫“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网站,并很快查出了考生的档案号以及假证的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证据确凿,民警立刻采取了抓捕行动。
用“克隆网站”蒙混过关买假者难辨真伪
自去年以来,天津警方已经端掉数个制贩假证的窝点,收缴了大量假冒证书,而这些证书大部分都可以在网上查到注册号。既然是假证书,怎么还会登录到网站上呢?经调查,发现这是一个“骗中有骗、假中有假”的圈套。
办案警察说,除了域名为“www.chsi.com.cn”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其余全是假网站。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了不少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文网名的网站,其中几个网站的域名为“http://www.chsi.com.cn”、“www.chs1.com.cn”、“http://www.chpos.com”、“http://www.chisi.com.cn”。与真正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比较,从外观看,真假网站几乎没有区别,从样式到色泽甚至包括栏目、广告、链接等细节都基本相同。原来,那些从假证贩子手里买来的证书,根本不是注册到教育部的学历库里,而是注册到了制假证人自创的“克隆网站”中。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如果卖出假证不能上网查询,就没有人来买了。正是因为这些可以“上网验证”,所以生意才如此“红火”。“我们联系了专门的仿冒网站,做出假证后就把号码给他们,由他们录入到假网站中。”
域名注册管理存在漏洞
民警吕玉辉说:“制贩假证的嫌疑人花高价钱雇佣网络高手做出这些假网站,这样的网站只是网址域名不一样,中文网名和真的完全一样。买证人用中文搜索,可能会找到数个相同网名的网址,嫌疑人就会告诉他,那个真的是假的,而他们做的那个假的网址是真的。”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迄今为止,教育部已经公布了13家非法学历认证网。在这些网站中,有四家网站的中文网名与教育部授权的惟一合法学历认证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完全一样,惟一的区别是,网站的域名有几个字母不同。这些网站都是钻了“中文网名相同、域名不同”的空子。
记者登录其中几家网站,发现部分网站还在运行中。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提示,假网站发布的只是学历的一些简单信息,正式网站除了发布学历信息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信息发布。最保险的办法就是从国家教育部的官方网站链接登录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南开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主任张万光教授说:“这些网站的制作和教育部的查询网站从风格上、界面上都非常相似,只是域名不一样。设立网站一般都需要到管理部门去注册域名,正式备案,才能够正式在互联网上发布。我国现在有域名的网站60多万个,但正式注册的只有5000多个。这说明在网络管理上,特别是在域名注册上有很大的漏洞。”
完善立法加大对买假行为的处罚
面对假证泛滥现象,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现在法律上对于买假证者的处罚处于真空状态,对于使用假学历者的处罚,主要是道德上的谴责,至多也就是纪律处分或是开除,远远没有达到法律的层面。应尽快从立法层面入手,加大对买假行为的处罚。
天津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主任沈兴政说:“根据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公文印章被分成三类情况:第一是伪造国家的公文印章;第二是伪造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的公文印章;第三是伪造居民身份证。刑法上规定,徒刑有两档,一个是三年以下徒刑;情节严重的,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可见制作假证的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至于明知是假证还去买,会不会构成‘伪造公文印章罪’,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天津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汪洁分析说:“办假证中的一部分人是出于投机取巧的心理,想不劳而获,试图以此来博得社会的认可;另一部分人是为了满足就业、晋升职称的要求,自己虽有实力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机会去取得,不得已而为之。”
汪洁说:“这个现象也反映出我们社会的用人制度、聘任制度还不能做到不拘一格,还不能凭实力和工作业绩晋升相应的级别,这无疑会造成资源和人才的浪费。但在目前人才供需不平衡的情况下,这一现状还很难改变。”
一些教育界和法律界人士呼吁,假证泛滥给社会诚信、经济秩序带来巨大的冲击,根本原因还是社会问题刺激了假证需求,现行的用人制度需要深刻反省。要想彻底消除办假证的毒瘤,除了提倡用人单位改变惟文凭是从的观念和做法之外,目前应该将关口前移,通过专门立法打击买假行为,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张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