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拓玲)日前,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为加快全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城镇热价改革,实现用热商品化。
通知要求,各城市要按照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停止福利供热、变“暗补”为“明补”的改革方案,加快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全面实现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各地在制定或调整供热价格时要实行听证会制度和公示制度,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的收费制度,对于按热量计量收费条件不成熟的供热用户,可暂按建筑面积计量计价收费,逐步实行按热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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