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9日讯
(记者任林林)因不适应雇主家的保姆生活,辞职不成遂起逃意,只有小学文化的保姆许娥为了“拿到”自己的工资,竟私自从雇主家中偷走了内装两万多元现金及若干首饰的提包。3月16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许娥有期徒刑3年。
许娥是个地道的农村妇女,仅上过几天小学,连普通话都不会说。为了补贴家用,2006年9月,许娥来到海口,在熟人的帮助下,通过中介,在雇主王某的家中找到了一份保姆的工作。本以为自己干了半辈子的家务活,完全可以胜任城里人的保姆工作,但是,工作了一段时间后,由于双方之间的生活习惯等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许娥根本没有办法适应并做好王某家的保姆工作。苦恼不堪的许娥决定辞职。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辞职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许娥向中介公司说了好几次,说自己想辞职,可中介公司却一直没有协调处理这件事情,而已经在王某家干了两个多月的许娥,却也是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拿到。
去年11月,再也不愿意在王某家待下去的许娥,趁着雇主洗澡的时候,用雇主的钥匙偷偷将雇主家的衣柜打开,将里面的一个提包拎起就走。出了雇主家,跑到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后,许娥打开提包,才发现里面居然有两万多元的现金,还有一些首饰。“我本来只是想拿了我的工资出去的,想不到我拿了袋子走出去后,才发现袋子里有那么多钱。”许娥在庭审现场为自己辩解道。
看到这么多钱,许娥害怕了,慌忙带着这些东西回到老家农村,两天后,就被警察在家里抓了个正着。“我本来是不敢回家的,本想去女儿家由女儿带着去派出所投案的,可公安局的人就来了。”
被抓后,许娥将偷来的财物返还给了当事人。她还天真地认为只要还了东西事情就可以结束了,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还要在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与制裁。法院认为,被告人许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598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故以盗窃罪判处许娥有期徒刑3年。(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