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房管局介绍,近日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通过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方式,使其无法对外销售。即使在房屋主体封顶,可以通过办理按揭销售房屋、回笼资金的情况下,仍然不解押、不销售,以达到变相囤积房源的目的。
据介绍,江苏某公司开发的“星雨花都花园”,在2006年7月就取得了6幢(建筑面积近5.7万平方米)住宅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未开盘情况下,即将该在建的房屋办理了抵押。时至今日,该6幢房屋早已封顶,但这家公司却迟迟不愿对外销售,其目的已是不言而喻。上述行为已引起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关注,相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南京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重申,一切有悖南京市房管局《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监管意见》精神,以各种形式变相囤房惜售的行为都将视为违规,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不会坐视不管,将会根据其情节予以公示,并限制其办理入网认证、网上签约和备案以及交易登记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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