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3月19日讯 近日,记者从泰安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务院已正式下发文件,同意将泰安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该文件称,泰安市城市发展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历史遗迹保护较好,自然风光雄伟壮丽,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泰安市“山城相依,山城一体”的格局独具特色。同时要求泰安市在充分研究城市发展历史和传统风貌的基础上,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轴线,处理好山和城的关系。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将加强对泰安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