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物价局、财政厅对蚌埠、淮北两市的城市犬类登记费和年度审验注册费收费标准作出批复:从即日起,蚌埠市在规定的限制养犬区内养犬的,每条犬收登记费500元;淮北市在规定的限制养犬区内养犬的,每条犬收登记费1000元。
收取登记费后,为管理而发放的《犬类准养证》、犬牌不再另外收费。对登记在册的犬,在年度审验注册时,每条犬收年度审验注册费100元。当年登记的,不收年度审验注册费。对单位饲养的科研实验用犬、表演用犬、护卫犬和个人饲养的导盲犬和助残犬,免收登记费和年度审验注册费。省物价局、财政厅强调,在非限养区养犬的不得收费。(孙孝阳)
来源:
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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