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物”均可抵押吗?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可以抵押。可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但是规定将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捆绑”。
另外,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是不得抵押的。那么民办医院、民办学校是否在此之列?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卫星表示,这还需要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来进一步明确。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可以质押。但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出质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王才亮表示,股权、基金份额允许出质是全世界通行的做法,在物权法实施后,这种质押行为在我国也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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