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已让天心区许多贫困居民受益,而“医疗救助”则会惠及更多贫困居民。图为城南路街道居民正在街道医疗救助服务站咨询“新办法”。余志雄摄
本报讯 (记者 刘韶林通讯员肖屏芝)“从今以后,低保户只要看病,就可以得到救助。”记者昨日从天心区了解到,该区继推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后,近日又将“大病救助”升级为“医疗救助”试点。这意味着,天心区的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将得到全面缓解。
大病医疗救助亟待升级
2005年,天心区政府下发了《天心区城乡特困家庭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从救助范围、救助对象、救助病种、定点医院、救助标准和资金保障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办法。
救助对象涵盖了该区城乡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和三无人员。救助病种有十几种。定点医院包括了方便群众就医的10多家医院。
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虽经完善,但救助范围依然针对的是大病救助,对特困群众看门诊、治小病等方面不予救助。还有,大病救助的起付线仍高达2000元以上,许多盼望救助的困难群众只能“望线兴叹”。
全面推行基本医疗救助
为彻底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今年年初,天心区决定对“大病救助”制度全面升级。具体包括:取消起付线;简化救助程序;实行大病救助与常见病救助相结合……近日,《天心区城乡特困家庭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正式变更为《天心区城乡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目前,新办法已生效。
“老办法”规定只对患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城乡低保人员和因重大疾病致贫的人员进行救助,而“新办法”规定,低保家庭成员在享受大病救助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享受基本医疗救助。基本医疗救助的内容为:门诊救助,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救助。“老办法”规定,低保家庭申请大病救助,个人承担医疗费用须达2000元以上,才能按年发生医疗费用实际部分的30%予以救助,分次累计原则不超过5000元,而“新办法”则取消了起付线,规定低保家庭申请大病求助可按个人承担费用总额的30%予以救助。“这意味着,低保户只要看病买药,就可以获得救助。”天心区民政局局长肖平如是告诉记者。
基本医疗救助更加人性化
新推行的基本医疗救助中,门诊救助包括:免收挂号费(包括专家门诊),免费进行门诊一般检查、辅助检查和定期上门访视,免费为救助对象建立健康档案;由区卫生局、区物价局核定的120种药品对救助对象实行零利润销售;门诊住院床位费、手术费优惠20%等。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救助,救助标准则为一般每年每人100元-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