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困难群众患重病造成家庭困难,合肥市正酝酿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合肥市民政局有关人士介绍说,该制度有望今年实施。
两区试点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自2005年12月起,合肥市在瑶海区、包河区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
该类人员大病住院后,凭借病例、低保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所在的社居委提出申请,社区工作人员走访调查,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后上报到街道审核,最后由区民政局进行审批。据悉,医疗救助起付标准由个人全年实际负担的大病(具体病种由试点区确定)医疗费和常见病住院费组成。大病患者救助额度全年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常见病患者救助额度全年不超过3000元。
合肥市民政局相关人士介绍说,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效果。如包河区到目前为止有170名困难群众享受到56.7万元的医疗救助。
三县实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目前合肥市肥东、肥西、长丰三县已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6年合肥市共投入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41万元,救助71292人次(含肥东县2005年救助人次)。
长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从去年开始实施,救助对象主要是三类:农村特困群众、五保户、因天灾人祸而导致困难的群众。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其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
合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李辉介绍说,三县实施方案和细则并不一样,有的是资助农村困难群众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有的对农村患大病特困群众实施一定额度的救助。
酝酿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体系
合肥市民政局有关人士透露,合肥市正酝酿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体系,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将统一。据介绍,国内很多城市均在酝酿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体系。如兰州市今年将按照一个降低(降低起付线),两个扩大(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扩大救助病种范围),三个结合(院前救助与院后救助相结合、差额救助与全额救助相结合、住院救助与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思路,实施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
目前,合肥市民政局正在制定相关政策,该政策有望于今年实施。(万聪、刘高威)
来源:
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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