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者飞赴京城出庭作证
老总杀人是否自首引争议
本报讯 原深圳前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润生,被控因琐事杀死了下属杨某。此案第一次开庭时对欧阳润生作案后是否投案自首,被害人家属和公诉方等产生巨大分歧。
据证人张先生说,2006年7月23日晚上12点左右,欧阳润生把杨某砍死后,他第一个进的现场。当时欧阳润生坐在地上,他问欧阳:“你怎么干这种傻事?”欧阳润生很痛苦的样子,站起身边穿衣服边说:“去派出所。”嘴里还念叨:“报警、报警……”张先生也随着大声说:“报警、报警!”走到大厅时他就看到同住的人已经在给110打电话了。警察来了后就把欧阳润生抓了。
检方根据张先生等人的证言,认定欧阳润生有投案情节,可认定是“代为自首”。而被害方的律师则说,张先生与被告既是同学又是老乡,张先生在案发当天的笔录中并没有提到欧阳润生要去自首并让他们“报警”的情节,而是事后为了给欧阳润生减轻罪责,受人指使到公安机关作了伪证。“不可能。”证人张先生听了受害方律师的话大声反驳道,后被法官制止。
据凶手欧阳润生在法庭上哭诉,杨某从到公司就跟他要钱、借钱。他让杨某还钱时,杨某指着他的脑门说:“我不就欠你这么一点钱?”他一怒之下才砍死了杨某。休庭后证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接到法官的电话后觉得自己有责任来把事情说清楚,所以就从深圳赶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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