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迪格拉姆事件在印度政府内部引起巨大争论。就设立经济特区是否适合印度国情以及政府是否应该强制购买农民土地的问题,部分印度政府官员认为,特区计划应该坚定实行,而土地获得方式值得商榷。
印度商业和工业部长卡迈勒·纳特认为,继2005年批准设立经济特区以来,政府应该继续对特区持以“完全”支持的态度。
纳特还警告说,印度可能会在经济竞赛中落后于其他国家。“如果(外国直接投资)来到我们的经济特区,它们也一定会去泰国、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纳特说。
纳特的担心不无道理。此前印度的经济特区已经积累起四大突出问题:首先是门槛太低导致经济特区泛滥,甚至企业也可以设立经济特区。2006年印度几乎平均每天批准一个经济特区,截至去年10月初,已经有267个经济特区。这些经济特区平均面积仅4.2平方公里,其中还有133个占地不足1平方公里。
其次,经济特区产业筛选太宽松。仅仅规定被征用土地1/4需用于加工业,其余部分可以用于任何目的。结果已设立的经济特区一半以上是面向印度已有一定发展的IT业、基于IT的服务业和制药业,而非他们当初所期望的制造业。而已批准经济特区多达65%的土地又被用于建设住宅或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和医院等。
第三,税收流失严重。经济特区均可享受类似保税区的免进出口关税待遇;经济特区内的企业享受15年所得税减免,第一个5年所得税全免,第二个5年所得税半免,对于利润再投资,继续优惠5年。经济特区成为印度国内企业合法避税的国内“离岸金融中心”。
最后,失地农民补偿不足。经济特区数量太多导致失地农民太多,潜在补偿负担甚重;而经济特区在很大程度上沦为避税和房地产游戏,不可能通过就业的方式补偿失地农民。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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