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协近日传出消息,该省消协将成立消费者维权执法大队。吉林省消协的工作人员说,成立执法大队是受省工商局委托,其成立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人大上世纪90年代出台的一个法规,该法规规定像省消协这样的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执法权。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刘莘说,行政处罚法设置这个条款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一些行政机关人员少、专业技术强的行政部门执法,如环保局就可以把一些执法权委托给下属的环境质量检测站。但消费者协会就不同了,消协本是一个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组织,如果有了执法权,工商业户能服气吗?又维权又执法,容易出现一边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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