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飞
近年来,许多单位都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但是搞活动不能流于形式,而必须让它扎实有效。南京军区某团政委黄少杰告诉记者,他们团自从开展“谁有问题谁参加”的法律咨询活动以来,全团已经有30多人次及时搭上了解决个人涉法问题的“直通车”,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以前,这个团举办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时,为方便组织,往往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这周在一营,下周在二营,结果造成一些急需法律援助的官兵不能及时得到援助,而一些暂时不需服务的官兵却耽误了工作训练。
“不渴的发了水壶,急需解渴的却没喝到水。”官兵的意见引起党委“一班人”的反思,他们及时调整安排,作出“谁有问题谁参加”的规定,要求机关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前,提前请基层提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员名单。在掌握基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机关再及时调整会场和咨询时间,确保涉法官兵能及时参加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