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7.58亿就业人口中,受到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影响者超过2亿。今年3月,《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将进行评估。
预防 单位是第一责任人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据卫生部统计,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
职业病重在前期预防,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
作为劳动者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有责任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通过日常检测,及时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才能够在职业病的危害露出端倪之前,消除或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是落实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前提,也为职业病危害评价、行政执法提供证据。主要包括:上岗前健康检查,排除职业禁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判断劳动者是否适合继续从事该种作业;离岗健康检查,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
监管 新上项目须过防护关
提起职业病防治,人们往往认为主要与化工、开采等行业有关。事实上,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内涵不断扩大,最初我国只有30多种法定职业病,现在已达10大类115种。
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危害严重的项目要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建设项目中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需要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影响进行评价,由企业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审批后,还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卫生审查,确保防护措施落实到设计中。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