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通讯员宋文聪记者黄毅辉)厦门老字号商标“黄胜记”、“叶氏麻糍”分别于2005年12月2日和2006年1月6日在香港遭到他人抢注。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工商部门了解到,香港知识产权署已驳回抢注人的商标申请,两个老字号商标得以“物归原主”。
据商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某商标法律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承旺介绍,该公司通过日常的商标监测,在香港知识产权署的公告栏中首先发现两个商标被抢注,随后该公司一方面根据香港的商标法律规定,有针对性地提交对方恶意注册的证据,联合海外机构提出了充分的反对注册意见;另一方面,提交被抢注商标具有相当知名度的证明材料,充分阐明企业对商标的合法权益。商标被抢注,如果企业无法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加以制止,就可能将已建立的知名度拱手让人,或者要“任凭对方漫天要价”之后才能拿回商标。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发生在香港这样一个自由港,一旦商标被抢注,就会形成相应的知识产权壁垒,对今后大陆的产品在香港销售或者通过香港转口,或要在香港参展,都会带来麻烦。
厦门市工商局商标处曹处长表示,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现在正成为在海外被恶意抢注的重点对象,一些具有全球性经营的品牌,一定要有知识产权先行保护的意识,强调知名品牌的及时国际延伸保护,不要让自己多年苦心经营的商标品牌,让他人在海外“坐收渔利”,更要避免让自己的品牌失去应得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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