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 (铃子 记者 雷强) 为到底谁有权审核《水路运输许可证》一事,六安一家水上游乐公司将省交通厅告上法庭。日前,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6年4月,梁某和林某,决定成立万佛湖轻舟水上游乐有限公司,经营游船从湖边到湖中岛的运输,并向六安市港航局提出了从事水路运输的申请。
2007年1月,以梁某、林某申请万佛湖区游客运输的许可主体应为六安市航运管理局。省港航局为林某、梁某的游乐公司颁发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超越法定权限的不当行政行为,因此应当予以撤销为理由,省交通厅作出撤销了省港航局颁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行政复议决定。
2007年1月,梁某和林某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省交通厅的行政复议决定,责令省交通厅重新审核游乐公司的游船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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