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保险员被指私自拿走客户账户里的钱,幸好最终通过诉讼讨回了清白。日前,冤枉保险员的未成年女孩小雨(化名)向二中院少年审判庭法官送来一封亲笔写的“悔过信”。
“悔过信”中,小雨承认是自己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到银行办了卡,拿走了1400元。
原来,小雨的父母想以小雨为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为小雨投保,于是委托保险公司职员刘先生为小雨在银行开立领取保险金账户。小雨父母后来发现账户里1400元钱没了。经查,发现存折外还另有银行卡。小雨及其父母起诉刘先生偷办银行卡,取走了钱。一审法院认定刘先生存在重大过失,判他赔偿1400元钱。二审时,刘先生说自己清白一生,小雨一家人多次到保险公司去闹,已经害得他丢了工作。刘先生表示如果不能查清,将用一生的时间,用所有的积蓄讨回公道。
法官在审理中,经过比对当事人签字、分析ATM机提款次数和金额,最终将钱款支取人锁定在了小雨身上。
真相大白后,二中院法官向小雨父母讲明了事情的严重后果,希望抓住时机对小雨进行说服教育,千万不能简单粗暴。小雨父母当庭感谢法官,表示向刘先生道歉,愿意补偿损失。刘先生原谅了小雨,并希望小雨的家长应很好的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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