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设计院设计的房子有硬伤,房地产公司将其告到法院。近日,江北区法院判设计院返还部分设计费,并赔偿。
法院介绍,1999年,重庆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修建松龙花园小区,并请市机械工程设计院进行设计。
经过鉴定,果然发现设计上有缺陷。该小区1栋1单元为框架结构,2单元为底部框架结构,两种不同结构体系之间未设抗震缝,不符合我国相关规范要求。该公司将设计院起诉到法院,请求根据合同约定让设计院返还损失部分的设计费1.2万元,并支付赔偿金1.2万元。
在法庭上,设计院承认有过失。据此,法院判决设计院返还设计费并赔偿。记者 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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