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招生
要交“助研经费”
在这份名为《告考生》的声明中,包伟民表示:“鄙校新法:自2007年起,招收硕、博士研究生,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均须向校方交钱,前者称‘学费’,后者称‘助研经费’。
包伟民表示,他对教师向校方交钱这一做法非常不理解,这是他贴出告考生书的主要原因。这份告考生书贴在国学论坛网等文史类考生较多的网站上。包伟民解释,他在声明书中所提的“鄙校新法”,是指浙江大学近来制定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中的某些规定。
该方案提出,“导师资助研究生助学金的经费按照学科特点制定不同的标准,资助额度随当年招生人数的增加而递增。”具体执行办法,是将学科门类分为三类:一类是哲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二类是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农学、医药学(除临床医学外);三类是工学和临床医学。
而导师的出资标准则按照以上的划分确定不同数额,在第一类中,导师招一名硕士研究生,每年要向校方缴纳300元,招一名博士生,每年要向校方缴纳1200元;在第二类中,这两个数字分别为800元和3000元;如果是第三类,要缴纳的费用会更高,分别是1200元和4800元。导师如果还想多招学生,则要在此基础上翻倍递增。这就是说,一名工学的导师若要招3名博士生,他每年需向学校缴纳助研经费1.44万元。
方案同时规定,导师必须在录取研究生之前,将其招收研究生所需的学制年限内的全部资助经费,一次性划入专设的导师账户。
在相关文件中,浙江大学也强调,研究生招生名额的分配,要与研究生导师的科研经费挂钩。导师一般应有研究课题、研究经费才能安排招生。
但正是这一点激起了学校部分院系的反弹,浙江大学社科处处长罗卫东表示,“总体上看,人文学科反对的声音较多,社会科学有反对的,也有抱着支持试验态度的,工学等课题经费较多的学科反对声较少。”
制度设计
考虑到了学科差异
事实上,该方案也确实考虑到了学科差异的因素,从所需缴纳经费的绝对数量来看,同招一个学生,人文学科所需付出的仅相当于其他学科的1/3至1/4左右。
不仅如此,方案还规定,浙大将设立“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用于支持学校部分基础学科、新兴学科等的需要,支持指导教师招收第一名研究生所支付的费用。
即使如此考虑,人文学科反弹依然强烈。该校人文学院一位教授表示,“交多交少是一回事,要不要交是另外一回事。别的学科有钱,爱交就交,人文学科没钱,怎么交?”该校另一位教授表示,文科的课题经费相对少得多,“文科一个课题几万元算大课题了,再说,每年又有多少课题可以申请?所以,这项新政策一旦真的实施起来,导师非倒贴不可。”
“这不是交不交钱的问题,而是方案制定者如何对待人文基础学科的问题。”
浙江大学社科处处长罗卫东分析认为,人文学科之所以反弹较大,主要是因为人文学科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特殊,师生之间更像是传统的师徒关系,老师本来就很少从学生那里得到相应回报,现在又要他们向学校交钱,出现反弹是可想而知的。
告考生书引发激烈争论
包伟民教授的告考生书,在浙江大学内也引起了激烈争论,有多个学科的教师参与进来。在一个博客上,该校社科处处长罗卫东、经济学院教授叶航等人就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论战。
一位教授表示,带学生从来都是学生交费,哪有教师交钱的道理?“这种方式进行下去,师生关系如何处理?会不会导致雇佣关系固定化?因为我招你进来是花了钱的,你就得替我干活!”
叶航教授在肯定改革方向基本正确的同时,对某些具体制度也有类似担忧,他说:“以前许多博导就是老板,这种情况工科特别盛行,学生招得越多干活儿的就越多,现在老师要交钱了,我最担心教师会更加明目张胆地把学生当成打工者。”
还有些教师则担心这笔钱会转嫁到学生头上。但罗卫东却认为,学校面临的是资源约束,博士点很多,博士导师很多,在国家出钱的情况下,人人都想多招学生。如何来解决这个现实问题?引入这个“价格机制”是解决资源配置的一种尝试。
作为制定该方案的主要负责部门浙大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有关负责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这位人士表示,现在只做不说。
据《中国青年报》
近日,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包伟民发出声明,要求报考他的学生“另投名师”,向社会表明其“拒招”的态度。
包伟民的声明公开后,立刻引起各方关注。有人认为很荒谬,学生读书导师也要交钱;有人则认为很合理;有人则担忧,导师出了钱以后,会不会导致师生之间出现雇佣关系合法化的倾向?而且,这笔钱会不会最终转嫁到学生头上,而在学生缴纳培养费的同时,增添更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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