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23日电(记者杨春虹)药监风暴让药品注册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今天举行的2007中国(海口)国际医药高峰论坛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伟表示,我国将对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新药概念做出重新界定:已上市药品改头换面将不能再作为新药注册审批,而只能算为新剂型或新规格等,以鼓励和保护真正的创新药。
张伟表示,当前药品注册申报存在三大突出问题:一是申报数量多、质量差、水平不高;二是一些申报单位简单改剂型、改规格,规避价格监管;三是一些药物研发机构编造试验记录、伪造试验样品和数据,提供虚假申报资料。
同样是在本次论坛上,有专家披露,中国一年批准的“新药”最高达一万多种,而美国一年“新药”才四十多种,引起了海内外广泛质疑。而事实上,美国的新药都是真正的新化合物或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药物,但我国每年1万多个“新药”批件中,基本上都是药品改头换面后的产物,真正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新药仅20多个。正是这些“换汤不换药”“新药”的出现,使国家的20多次药品降价成“空降”,消费者没能享受到降价的好处。
正在修订公示中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备受业界关注。张伟表示,新办法明确了“新药”的内涵,控制简单重复申报。现行法规中“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按新药管理”的规定被取消。上述三类药按“新药”申请程序申报,但不再颁发“新药”证书,今后也不在“新药”统计之列;将引入“仿制药”概念,提高“仿制药”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
张伟同时表示,新的管理办法将体现引导创新和鼓励的思想。对符合“新药”内涵的申报品种,国家药监局将建立特殊审批程序,对不同程度的创新设置不同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保护创新。并放开“新药”的技术转让和委托生产。
张伟强调,我国现阶段正处于药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国家药监局将加强药品注册管理,约束审评审批权利,增加透明度,实施“阳光审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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