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日本政府在2005年7月修改了《自卫队法》,为建立该国的导弹防御系统提供了法律机制。根据修改后的《自卫队法》,在其他国家有发射导弹的明确征兆,而且日方有充足时间进行拦截时,防卫大臣在得到首相批准后可以下令自卫队实施拦截;在来不及获得首相批准的紧急时刻,防卫大臣可以遵照“紧急对策纲要”下达拦截命令;如果其他国家已经发射了导弹,第一线的自卫队指挥官可以自主判断实施拦截。
目前,日本一方面和美国联手建立 “战区导弹防御系统”,另一方面也在打造本国的导弹防御系统。
从去年8月开始,驻日美军开始在日本冲绳县的嘉手纳美国空军基地等地部署“爱国者-3”型陆基拦截导弹。根据日美达成的协议,总共有24枚“爱国者-3”型拦截导弹将部署到冲绳。
此外,日本也在加紧部署本国的导弹防御系统,从下一年度起将在“宙斯盾”导弹驱逐舰上部署“标准-3”型导弹,在2011年3月前完成部署任务,从而构建起该国的导弹防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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