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41人,涉罪14项,犯罪事实76起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夏永荣等4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月12日在广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经过12天的审理,昨日下午整个庭审结束。
据介绍,该案涉案被告人41人(1人因患病中止审理),全案涉嫌罪名14项,犯罪事实76起,案卷材料70多册,庭审共持续12天。
公诉机关指控,上个世纪90年代末,夏永荣、夏永久兄弟就在广德县境内及浙江等地多次开设赌场,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数年来共获利近千万元;为了对赌博这一非法行业的控制,他们冲击他人赌场,抢劫赌资8000余元;诈骗钱财227000元;为强索赌债和牟取非法钱财,非法拘禁他人5起5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2起10余万元;故意伤害他人4起;非法持有、储存枪支6支;故意毁坏财物;贩卖、运输毒品;向广德县建委、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行贿20余万元;案发后资助组织成员逃跑,进行窝藏犯罪;多次在公共场合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寻衅滋事造成多人受伤、财物受损。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日宣判。(张军、崔建红、何保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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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晨报 日期:3月24日编辑: 邱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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