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茗通讯员杨川实习生郝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工作会议获悉,我省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工作,对于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政策执行不规范的,一律不得乱开口子和进入破产程序。
职工再就业率低企业不得进入破产程序
这次会议要求,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推进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工作。在今后两年我省实施关闭的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中,劳动保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把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即: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坚决执行;国家政策禁止的,不得随意开口子;国家政策无明确规定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并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执行。对于职工安置方案问题较多,政策宣传不到位,职代会对职工安置方案通过率低于85%,以及职工安置和再就业率低的,不得进入破产程序。
企业关闭破产
不能简单关门
会议要求企业关闭破产后,不能简单地关门走人,要充分利用关闭破产有效资产进行重组职工,实现从原岗位的平稳转移,保证他们的生活来源。对符合享受再就业政策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发给“再就业优惠证”,并将创业培训、职业指导和再就业援助等就业引入到关闭破产企业中。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岗位,要优先安排关闭破产企业中的再就业困难职工特别是“4050”人员。
关闭破产不得损害
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对未实现再就业且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纳入失业保障范围。要切实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特别是要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好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努力解决好关闭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对于在保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因为“影响”破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就损害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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