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鹭20日接受采访时透露,民政局已经明确支持她的登记结婚愿望。
“我户口所在的民政局领导表示,我和张海有结婚的权利,这与他目前是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身份没有关系,领导非常支持我的事情。”20日下午,黄鹭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她和张海结婚登记的有关事宜有了令人乐观的进展——民政局已经明确支持她的登记结婚愿望。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刑事案件被告人由警方看护着前往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先例已经有过,如果张海能够在羁押期间顺利结婚,这就表明了国家有关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精神正在以实事求是的方式得到体现,即法律的惩罚与民事权利的保障得到了明确的实现。民政局双方手续齐全即可办理
见到记者,黄鹭拿出了自己和张海两人的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我的户口在番禺,近日,番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马主任明确告诉我说,张海有结婚的权利,但是以他目前的身份来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可能有比较复杂的手续要办。正因为如此,民政局愿意灵活处理,比如只要提前预约,即使双休日都可以专门办理登记。”
黄鹭说,她原来与张海的愿望是在农历正月里能够完成所有登记手续,目前看来还要等待时日。
根据黄鹭的说法,记者致电番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马志远先生,对方予以证实。“他们只要出具了符合公民申请结婚的材料,我们当然会予以办理。”已有办离婚手续先例
黄鹭说,在咨询的过程中她了解到,番禺区民政局此前有过类似的先例:一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在看守所警察的看护下,来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然后马上在警察的看护下回到看守所。“民政局讲这个先例的意思是,登记离婚和结婚虽然形式不一样,但是意义都一样,法律程序也一样,都是为了体现即使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同样也具有民事权利的人文关怀精神。”
对于黄鹭的说法,马主任予以证实,他告诉记者,他透露这个信息的意思是既然别人在羁押期间有离婚的权利,看守所也予以支持并且实施,那么张海的结婚事宜也是顺理成章的,剩下来的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法院技术问题需要讨论
黄鹭说,她前天去看守所向负责人咨询此事的进展,看守所负责人表示,他们非常重视两人的申请。不过从技术上来说,需要有一个完整的方案,因此,看守所需要集体讨论之后再作最后决定。
对于黄鹭希望尽快与张海完成婚姻登记的问题,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在案件审理之中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其管辖权力在法院和看守所,结案后已经定罪的犯人,其管辖权在监狱。张海有结婚的权利,但是作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法院和看守所有责任确保他的各方面安全。因此,在技术上,需要有一个比较可靠的方案来执行。律师说法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美富发表自己的观点说,对于张海与黄鹭特殊的申请,从开始的民间众说不一的议论到目前的逐渐明朗,体现了司法机构落实以人为本,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积极一面。尤其是张海这样处于等候判决的被告人来说,依然能够在民事权利方面得到司法机关的足够重视,这足以反映司法机构日益完善的一面。对话黄鹭:想画上一个美好的句号
与张海相识18年,按黄鹭的原话说,就是“我们不需要恩恩爱爱,卿卿我我,因为大家都有彼此的事业”,不过,现在黄鹭觉得“结婚,已经是形式大于内容。首先,结婚是他精神上的支持,无论他最终的判决结果怎样;其次,结婚对于张海60多岁的父母,90多岁的姥姥,都是一个支持。所以无论如何,我要完成这件事情(结婚登记)”。“一年前已准备结婚”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们什么时候真正打算结婚?”
黄鹭(以下简称黄):“我们一直没有时间去梳理这件事情。去年3月前吧,我们双方父母就催我们把这件事情办了,当时开始整理各种证件。”“家人很支持我”
记:“现在决定和张海结婚,家人支持吗?”
黄:“首先张海的父母是赞成的,这两年来我一直照顾他们,早就是他们的媳妇了。我爸爸也是赞成的,至于我妈妈,你也清楚母亲嘛,总是希望女儿嫁好些。不过这只是我母亲一开始的顾虑,后来我父母都支持我了。”“我希望大家都给我出主意”
记:“你现在跑了那么多地方,有泄气吗?”
黄:“我很感动,走了那么多地方,无论民政局、法院和看守所,他们都很理解我,都支持我,说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多,要结婚的还是第一次,希望能完成我们的美好心愿。”
记:“你已经走了很多地方,走访了很多人,怕很长时间都登记不了吗?”
黄:“我当然担心,不过,我觉得既然法律没有说不允许我们这种情况下结婚,就应该能结婚。”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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