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23日未强制执行拆除重庆“钉子户”吴某的房屋。按规定,此案于昨日进入执行程序。“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拆迁),目前尚不能确定。2007年3月19日下午,九龙坡区法院裁定,要求吴某三日内搬迁,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吴某最初的愿望就是在原址、原面积和原朝向要相同的房屋。但开发商不同意这一要求,只能根据开发商要求的方式用货币补偿。该补偿协议是地面一层每平方米18841元;二层以上每平方米3785元。而据九龙坡区国土管理局提供的材料,吴某所住的地区系重庆市九龙坡区的最中心地区,目前该地区地下车库已经被炒到1.7万元1平方米了。(据《法制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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