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3月24日电(记者刘文国)西部大开发以来,随着西部地区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国西部城镇化率已由2000年的28.7%提高到2006年的35%左右。但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总体上仍然较低,难以适应西部大开发的需要。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王金祥24日在此间召开的“2007西部农村城镇化论坛”上说,西部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仅带动了西部相关区域产业的开发,拓宽了就业空间,也使得西部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提高了总体人口生活水平,促进了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2006年底,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已由2000年的1.67万亿元增加到3.88万亿元,年均增长10.9%;地方财政收入由1127亿元增加到约3100亿元,年均增长1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05年分别达到8783元、2379元,分别比2000年增加了3297元和694元。
王金祥指出,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总体上看仍然比较低,难以适应西部大开发的需要。主要表现为:西部城镇数量较少,全国668个建制市,西部仅有160个,只占23.9%;西部城镇体系发育不全,缺乏大城市,中小城镇尚处于起步阶段,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
王金祥说,西部生态环境脆弱,相当部分区域不适宜开展经济开发活动,也基本不适宜人类生活、居住,实现西部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把相当多散居在生态脆弱区的人口转移到城镇来,实行城镇化。为此,“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选择西部条件较好的成都、重庆、西安等重点地区、重点城市优先发展,形成增长极,以继续加快西部的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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