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卿通讯员斯坦、王洪、卫华、茂玉报道:想让父母带孩子,又不想出抚养费,襄樊一对夫妻竟想出了假离婚的办法。不料,假戏唱成了真,丈夫按离婚协议占有大部分家产。为此,妻子郑某将丈夫陈某告上法庭重分财产。
1994年11月,陈某和郑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工作原因,陈和郑都无法照顾孩子。于是,陈想出一个“办法”,跟郑说两人可以办假离婚,既可由陈的父母照顾小孩,两人又不用出孩子的生活费。
郑信以为真。2005年9月12日,陈和郑办理了离婚手续,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约定:女儿由陈抚养,郑对女儿的生活费自愿给付;两人无财产纠纷、无共同存款,无债权债务,无其他协议。事后,两人没有分割共同财产。
2006年1月,郑从外地回到襄樊后,发现回不了家,也见不到女儿。
2006年12月,郑以“陈诱骗我办理了离婚手续,且因此未提出财产分割”为由,将陈告上法庭,请求分割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并判令陈承租的一处公房归自己使用。
为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郑还拿出了证据,这是在领取离婚证的当天,陈签署的一份协议。协议中陈明确表示,离婚是假象,是为了让孩子由陈的父母照管,所以协议暂时离婚,郑才放弃了财产分割。
昨日,襄城区法院审理认为,陈对此协议没有异议,故郑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于法有据,理由正当,遂作出一审判决:原共有住房归陈所有,陈补偿郑购房款4万元;陈承租的一套住房由郑居住和使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1.4万余元,双方各分得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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