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艳 通讯员胡后波)挖泥船、运煤船、集装箱轮三船发生碰撞,一船进水搁浅,一船进厂修理。据挖泥船的船主初步估计,这一撞让他们损失了9800万元人民币,于是将其他二船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而运煤船的东家则早已请求法院判令其他两船赔偿其100万元的损失。
3月14日23点50分,正在广州珠江伶仃航道疏浚施工的挖泥船(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所有,以下简称南京航道局)与2万吨运煤船(广东粤电航运公司所有)及巴拿马籍集装箱轮碰撞。挖泥船破舱进水,失去漂浮能力,坐滩搁浅。运煤船事发后不久被送往船厂修理。集装箱轮则停泊在广州沙角锚地。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3月16日,运煤船船东将挖泥船、集装箱轮船东告到广州海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承担因碰撞给自己造成的损失100万元。法院依法进行了受理。而挖泥船船东南京航道局则认为自己损失更大,船体加上船期损失总额为人民币9800万元。3月17日,南京航道局向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扣押集装箱轮,同时要求该船船东提供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3月22日下午,南京航道局又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扣押运煤船,并要求其提供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目前,法院已依法受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