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评《权利话语———穷途末路的政治言辞》
杰文津
这本书的作者来自于号称全世界权利种类最为繁多、权利信仰最为坚定的国家,但是这本书绝对不属于那些教导你如何在面对权利祭坛时无谓地奉献宝贵虔诚的故纸。
本书的作者念兹在兹地希图为我们揭示的就是这样一个“斯芬克斯式”谜题:曾经为一个时代摆脱了“利维坦”残暴命运的权利言辞在美国究竟罹患了什么样的绝症?
按照传统法学方法论的思想,对于权利话语的分析本应该以一种辞源学式的理路展开。但作者却以一种社会病理学式的分析进路,另辟蹊径地勾勒出当下充斥于美国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中的“权利话语”所正经历的重大病变———权利性质的封闭性、权利承载者的孤立性以及社会责任维度的缺席。
格伦顿女士精辟地指出,权利自其脱胎起便是人类进行利益分配所依赖的话语形式。这一话语被过去和今天的大多数美国人视为“一种有序的自由体制最终赖以存在的基石”。但格伦顿从现实生活中敏锐地察觉到,权利话语的流散除了带来表面上社会会话的“共通言词”,也同时滋生出“佛兰肯斯坦式”的副作用:“随着权利范畴的迅速扩展———延及树木、动物、烟民、不吸烟者、消费者等等———不仅使权利碰撞的机会成倍增加,而且也使核心民主价值面临平凡化的危险”。
权利涵义“暴走”如此,那么权利的承载者在当下美国又是以何种形象示人呢?格伦顿毫不留情地击碎了美国人“精英主义”的迷梦。正是这一自美国立国以来便在潜意识中从约翰·S·密尔处继受过来的幻觉使得当今美国的权利承载者的形象并非是按鲜活照人的生活现实“镜像式”的产生,相反,是先在的“精英主义”情结“观念地”塑造出了权利承载者孤独的背影。她同时直觉而精确地列举出两例以资证明。
第一个例证是美国的隐私权利。在美国,趋于绝对化的权利语境并不支持法律关心作为权利承载者的人们如何管理自身的私人事物。诚如对美国法律界有着“教父级”影响的英国大法官布莱克斯通所言:“如果一个人将邪恶施于己身,而且没有冒犯社会的风俗习惯,那么就让他在原则上堕落或者在践行中邪恶吧。他逍遥于人法之外”。从“享受生活的权利———一个人待着的权利”到“不受监控、隐密事务不受披露的自由”再到“参与某种活动、再不受政府干涉的情况下进行特定选择的自由”,经由一个越来越趋于“绝对化幻念”的逻辑,作为美国权利体系承载者的活生生的“人”被从其社会环境中剥离出来。他远离家庭、社区和宗教组织,只能留下一声怅然的叹息。
格伦顿的第二个例子是美国著名的“‘波兰城(Poletown)’搬迁事件”。这个完全意义的民族区代表某种明显意义上的独立生活文化。当面临拆迁时,此处的居民只能以言不由衷的财产权或模糊不清的某种环境权利为由进行抗争。而支持拆迁的理由则仅仅是作为“权利守望者”的法院认为通用汽车公司能够在更加模糊的意义上缓解当地的就业危机。格伦顿对此给予了辛辣的讥讽。这种讥讽是针对一个在权利绝对化幻念中喃喃梦呓的国家,它忝言权利的神圣性却完全不知道:如果“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不幸死亡,“无论多少赔偿都无法弥补给他们已危如累卵的立足之本、人际关系、社区团结、地区感情以及共同记忆带来的破坏”。
格伦顿的发现是令人心酸的:作为“五月花号”的后代,她方才无可奈何地悲叹着那个滋养了她祖先们立国智慧的市民社会的凋零,蓦然回首,却又发现她所立足的这个因社群而伟大的国度竟成了“一块由陌生人居住的土地”。其实不奇怪,“就其(权利话语)绝对化而言,我们的权利话语促进了不切实际的期盼,加剧了社会冲突,遏制了能够形成合意、和解,或者至少能够发现共同基础的对话”。
如何找到一种有助于为合意与和解的对话重塑共同基础的语境呢?和谐,大概是格伦顿在本书的最后开出的最核心的药方。为什么高傲的美国人不能少一点在权利问题上的闭门自首?少一点权利主张上的刚愎自用?如果将那个形单影只的权利承载者重新注入到曾经赋予他的祖先智慧、勇气、活力与虔诚的家庭、社区、教堂里去,让他恢复节制、谦和以及理性的美德,远离的光辉也许就会以奇迹的方式重新回到他的身边。
也许在这个后权利的时代,格伦顿的讨论并非只能让大洋彼岸的国度获益匪浅。不过起码在追求“和谐之美”这一伟业上,大洋的西岸并没有走在我们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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