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日报报道
记者近日获悉,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涉嫌重婚罪一案,不久前已在北京法院首次开庭。此间知情人士透露,因邱晓华收受礼金尚未构成受贿罪,司法机关或主要追究其重婚罪的法律责任,而此罪最高刑期是两年。
据了解,邱晓华严重违纪案件主要涉及三方面情况。一是邱晓华自2003年起,先后4次收受礼金,总计约22万元;二是邱晓华涉嫌重婚罪;三是有关部门查出邱晓华与多名妇女通奸,并在境外涉及色情活动。据此间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司法机关主要追究邱晓华涉嫌重婚罪的法律责任。
据指出,经有关部门严格查处,邱晓华收受礼金或不足以构成受贿罪。原因在于,受贿罪是收钱后为对方谋取利益,而邱晓华案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并不典型。
邱晓华违纪案主要事实
收礼金
:2003年收受上海福禧投资控股董事局主席张荣坤10万元港币;2003年收受澳门某企业陈某2万元港币;2005年某省公司董事长王某,以给邱妻治病为由向其赠送5万元人民币;2006年收受某省农村社会调查队队长付某5万元人民币。
涉重婚
:1983年,邱晓华与聂春荣结婚,生有一女;2003年下半年,邱与上海女记者姜某发生不正当关系。2004年起,邱每月给姜某1万元生活费。2005年7月,二人在北京合资购房一套。2005年8月,姜某为邱生一子。这期间,二人以夫妻名义出双入对。
涉色情
:有关部门查出邱曾与多名妇女通奸,并在境外涉及色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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