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工商分局、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庆行业委员会联合草拟的首个《北京市婚礼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在“首都之窗”、千龙网、市工商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据统计,本市现有600多家正规的婚礼服务机构,由于企业自制的婚礼服务合同中对服务项目的表述不清晰,权利义务界定不明确,责任承担更是鲜有提及,为日后发生纠纷埋下了伏笔。
记者看到,合同文本共分为10款,对服务费用的支付形式、服务项目的临时取消等容易引发纠纷的内容都做出了规定。规定婚礼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给新人或者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新人临时增加服务项目的,费用应当即时结清等。合同第六款规定,婚庆公司未经新人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者增加服务费用,经新人催告后仍未改正的,新人一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新人还有权利要求婚庆公司赔偿损失,同时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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