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第二宪法”冲撞“台独”红线
主事者陈明通虽是学者身份,却是台湾岛内公认的陈水扁智囊,且被认为极有可能出任“陆委会”主委一职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汤耀国
日前,台湾大学教授陈明通抛出所谓“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草案”,拟冻结现行“中华民国宪法”,声称为“协商两岸终局政治安排”提供“宪法授权”。
《瞭望》新闻周刊近日采访北京有关专家学者,他们明确指出,所谓“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草案”,名为“修宪”最新版本,实质等同于“制宪”。这一草案定位于两岸“一边一国”,民进党若据此推出“党版”“宪法”,那就是“台湾法理独立”。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郭震远研究员指出,此一“宪法草案”性质很严重,将严重危害两岸关系。
“第二共和”实为“法理台独”
3月18日,在台湾智库、中华亚太精英交流协会共同举办的“审议式民主─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草案”研讨会上,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教授陈明通发布所谓“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草案”。该草案主笔者陈明通与台北大学法学系教授陈慈阳、中央大学法律与政府研究所副教授陈英钤等人,被台湾舆论认为是具有学者身份的“独”派人士。
按陈明通等人的设计,该草案保留原有“宪法”总纲,“国号”、“国旗”、“固有疆域”不变动,让台湾与“中华民国”的“宪法”连结;另根据台湾现实需要,在“新宪”“前言”,为“协商两岸终局政治安排”提供“宪法授权”,“经对等、和平协商后,交付公民投票”。
草案还声称,“台湾海峡两岸终局政治安排未协商完成前,特制定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简称台湾宪法),适用于国家现行管辖领域范围,原宪法相关章节条文及增修条文,停止适用。”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郭震远研究员指出,草案所“连结”的“中华民国宪法”,实际上已被冻结,“中华民国”在其中仅剩空壳,这一伎俩与此前台湾当局的“冻省”、“终统”一样,“名冻实废”,欲以此欺骗国际舆论。
在陈明通本人负责的“第二共和宪法草案”“前言”中,以历史叙述的方法将台湾与“中华民国”完全区隔开来:“中华民国创立于1911年;但是1921年7月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其后并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中央政府因此播迁来台,国家管辖领域仅及于台澎金马与其附属岛屿,以及符合国际法规定之领空、领海与邻接水域。”
如此表述,性质上与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乃至李登辉的“两国论”并无二致,郭震远称,这实质上就是“法理台独”。
草案一出炉,泛蓝阵营群起反对。国民党迅速发表声明,直指“第二共和宪法”的基本原则,其实是冻结“宪法”,用新“宪法”来包装“台独”。亲民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显耀也指出,对这部提出“二中”架构、等同于“法理台独”的“制宪”案,亲民党无法接受。
“务实台独”更具欺骗性
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刘红研究员表示,在先后制定“公民投票法”、举办“防卫性公投”、实现“公投入宪”、终结“国统会”和“国统纲领”等前期程序完成后,“法理台独”开始进入推销“台独新宪法”草案阶段和为通过“台独新宪法”草案造势等实质运转阶段。
在陈水扁当局推进的“修宪”路上,各类“修宪”版本已冒出至少十几种,对所谓“第二共和宪法草案”,主事者陈明通自称“较为务实”。
刘红表示,这一草案因其采取似乎是叙述历史“事实”的手法,比更赤裸的“台独”“修宪”版本具有更大的欺骗性。
刘红认为,分析此前泛绿阵营提出的“台独新宪法”版本,大致归为三类:
一类是“台独党纲版”,即“独立建国版”。在“台独党纲版”中,主张从实质、名称和程序各个方面,完成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独立建国”,因而全部取消现有“宪法”中关于一个中国的内容,重新规定“国号、国籍、领土”和“政治体制”。
二类是“台湾前途决议文版”,即“已经台独版”。在“决议文版”中,要点是在两岸现状情况下,继续保持“中华民国国号”,宣扬“台湾已经独立”、已经成为“民主共和国”,无须“台独党纲版”中主张的“独立”程序和过程,而且“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任何形式政治关系,须经过对等和平协商后,交付本国公民投票”。
三类是“不动宪法总纲版”,即“实质台独版”。在“不动版”中,重点是从“实质独立”的角度出发,在具体条文上强调“中华民国就是台湾,台湾就是中华民国”,强调对台澎金马的实际管辖权,强调建立适应“台独”的政治体制。
刘红称,从推进“法理台独”的态势看,“台独党纲版”的推行者显然是一批“极端台独派”,“台湾前途决议文版”和“不动宪法总纲版”的主张者习惯被称为“务实台独派”。两派三类版本同时登台,有其特殊图谋。而两类“台独”是在互相掩护,分进合击,均不改“台独”本质。
而陈明通抛出的这一最新版本,亦属“务实”版本,主要内容与“台湾前途决议文版”、“不动宪法总纲版”差不多,与“台独党纲版”的实质和目的也一致。“形式上的不同,无法掩盖要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本质。”刘红说。
“台独”势力的共同炮制
主事者陈明通虽是学者身份,却是台湾岛内公认的陈水扁智囊,陈水扁上台之初的大陆政策,他即是主要制定者之一,随后更是进入政坛,担任过为期四年的“陆委会”副主委,台湾当局的两岸政策与事务,陈明通均参与其中。
目前,吴钊燮调任“驻美代表”,陈明通被认为极有可能重返政坛,填补他留下的“陆委会”主委一职的空缺。专家认为,陈水扁近期频繁更换人事,一个共同点即是以“台独”立场为标准,陈明通有此机会,与其强硬的“台独”立场分不开。
郭震远认为,陈明通与陈水扁是否存在特殊关系倒在其次,他最看重的是这一草案乃“台独”势力共同炮制出来的。
有关专家特别指出,所谓“第二共和宪法”并非陈明通日前首创。至少在去年10月,台湾“独派大佬”辜宽敏在其寿宴即明确提出,所谓“第二共和宪法”,就是“冻结中华民国现行宪法”,重新制定一部“符合台湾现状(指领土仅限于台澎金马)的新宪”,至于名称是叫“第二共和宪法”或别的,都没有关系。
在这一场合,陈水扁在讲话中公开声称,可以考虑辜宽敏制定“第二共和宪法”的想法是否行得通。
郭震远表示,通观陈明通这次抛出的草案,可以说是按照辜宽敏去年的想法在安排。他分析,在这之前“台独”势力在背后已有长时间的酝酿,辜宽敏去年的发言,很可能不过是放试探气球而已。
刘红则称,体制内外互相配合、同时策动,正是现阶段陈水扁当局推进“法理台独”的主要特征之一。
“这是一个很严重的事件”
郭震远指出,陈明通此时抛出所谓“第二共和宪法草案”,“是一个很严重的事件。”
此前有分析人士认为,陈水扁当局通过陈明通发布这一草案,目的在于一方面用“台独”来掩盖贪腐,另一方面不惜挑起两岸冲突,以破坏国民党的两岸和平路线,来为民进党在明年“大选”中助阵。
而在郭震远看来,掩盖贪腐、助阵选情的目的固然有可能,但更重要的是,这是陈水扁当局“台独”本质的新表现,也是更充分、更明确的表现。
郭震远说,7年来,陈水扁当局在“台独”上花费的心血最多,取得的成效却最少。陈水扁和岛内顽固“台独”势力不满于执政两届至今,在“台独”方面的步履艰难,想趁下台前能对“法理台独”有重大推进。
然而,“法理台独”面临的那些重重困难仍然存在,在岛内受到强烈牵制,国际社会也不可能予以支持。
“他何尝不想赤裸裸地搞‘法理台独’?但有这些困难,他才会号召从下而上,搞出多个‘修宪’版本的名堂。”郭震远说。
于是,在去年10月辜宽敏提出“第二共和宪法”时,陈水扁即表示支持,自以为找到了出路,欲通过“中华民国”的空壳来克服那些难以逾越的困难,借这一空壳浑水摸鱼,将“法理台独”的法律构建都予以完成。
因此,尽管有“独”派人士埋怨这份“第二共和宪法草案”仍不够“独”,但专家指出,它实质上已是“法理台独”的“宪政文件”。
尽管“第二共和宪法”在台湾的体制内通过的可能性不大,但刘红表示,陈水扁当局有可能仿效“防卫公投”搞“修宪公投”,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实质性推动“法理台独”。事实上,陈明通也信誓旦旦声称,2008年,“修宪公投一定上场”。
郭震远认为,如果民进党按照这个草案推出“党版”“宪法”,那么性质是很严重的,若按这个草案进行“修宪”并获得通过,那就等于“台湾法理独立”,将给两岸关系带来严重危害。
国民党、亲民党人士亦多次指出,陈水扁通过陈明通发布旨在“法理台独”的“第二共和宪法草案”,企图对大陆“以独求战”。这部“第二共和宪草”以破坏两岸现状与架构为前提,授权执政者可依据“宪法”规定,协商两岸终局,势必造成台海局势更动荡,为台湾带来现实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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