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国家林业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民政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和民政主管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倡导移风易俗,严密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06年全国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2303起,占当年已查明火因火灾总数的33%,并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努力遏制这一时期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是夺取全年森林防火工作胜利的重要保证。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和民政主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各项防扑火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发生大的问题。
二、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变堵为疏、疏堵结合”,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三、开展散坟平迁,推动殡葬改革
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林区散坟平迁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林区火灾隐患,及时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的私埋乱葬行为。引导和鼓励群众将林区散葬坟墓迁入塔陵、公墓安葬,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实行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绿色生态安葬,大力提倡群众采取骨灰撒海、骨灰植树等文明丧葬做法,引导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俗,推进全社会的丧葬习俗改革。
四、加强火源管理,开展隐患排查
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对坟山、墓地等地区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原始林区、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公墓、殡仪馆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火灾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五、做好扑火准备,减少火灾损失
清明节期间,各地要高度戒备,切实做好扑火队伍和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时刻处于临战状态,武警森林部队和各类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航空护林飞机要加强巡护,一旦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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