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人民网上读到《中国纪检监察报》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清廉有益健康——研究发现贪官有60%患病或死亡”,非常开心。为官不廉,贪污腐败,即使不受法律惩处,老天爷也不会轻易饶过的。看来真是老天长眼。
可是细细读完之后,一想,不对了!
为什么说腐败导致死亡?该文根据的是洪昭光先生《健康忠告》里所讲的一组数据:“巴西医生马丁斯对583名被控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官员作了10年随访追踪,结果发现不廉洁官员有60%患病或死亡。
其实,这组数据的算法本身就令人生疑。且不说他随访追踪的这些腐败官员的年龄是多大,单从他举证的比例上来说,583的60%是多少?是350人。而对这350人的死亡原因他调查了多少,仅116人。这116人患各种疾病死亡,那么其它的234人呢?是无疾而终吗?这就成了个问题。一个是在583名贪官中,本身就有233名还活着,同时在350名贪官中,又有234人是无疾而终。请看,马丁斯的这组数椐说明了什么呢?再说,马丁斯调查的对象是什么人?是被控有贪污受贿行为的,那么,还有不被指控、却真真确确还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官员呢?他们的生活又怎么样呢?
同时,该文对腐败官员的心理揣摩也显得勉强。文章说,“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索贿受贿、营私舞弊、搞权钱权色交易,触犯党纪国法的“高压线”的人,自然是诚惶诚恐,坐卧不安,担心被检举揭发,被查处法办。这样,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长此以往,生疾害病,自是在所难免”。这真有点“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了。其实是没有贪污受贿人,才觉得贪污犯罪、触犯刑律的可怕。而真正的贪污受贿者,你见有几个是惶惶不可终日的?当然,我国的刑法也不是吃素的,害怕的也不能说绝对没有,可那大多是没有经历过世面的新手,入道不深、资格也尚浅。而真正的惯犯、老手,他们早已修炼得能“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了,其心理承受能力也完全和普通人不一样。要不,为什么有人说贪官像江姐一样呢?
贪官们怎么就能像江姐一样?因为他们信奉的哲学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他们看到的现实是“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所以真正的贪官,大都是居有屋、食有鱼、出有车,再加上周围还有很多世俗的捧场,前呼后拥,自然是一副趾高气扬、志满意得的样子,压力从何而来?他们以耻为荣,还常常偷笑呢。
生活中真正感到有压力的是谁?是那些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贪污受贿的人,包括想贪贪不上和虽然有贪污受贿条件、却不敢下手、或不愿下手的人。更主要的是那些根本就和贪污受贿挨不上边儿的老百姓们,在目前社会条件下,市场经济、金钱崇拜,什么都以钱衡量,他们一方面住不上房、供不起学、有病不敢到医院治疗,囊中羞涩;而另一方面又常常背负着“没本事”的指责,被人讥笑,被人看不起,其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压力远远超过正常人应该承受的压力。
所以,腐败导致死亡?作为老百姓的诅咒和发泄可以理解,但最终却不过是一句自说自话、一相情愿的善良的现代“咒语”而已。就像过去农村中常常可以见到的那类“天黄黄,夜黄黄,我家有个夜哭郎......”之类的贴子一样,是什么作用也不起的。真正的惩治腐败的威力靠什么?还是得靠法制,靠人民群众的监督,靠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想等老天爷报应和惩处?那可真有点自己给自己吃“鸦片”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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