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肖
名人、富人超生将被严惩。在昨天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人口计生委负责人透露,针对社会上反响强烈的名人超生现象,国家有关部门有望出台更严厉的惩罚措施。名人、富人超生除了须按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用外,还应该承担一定的道德制裁和名誉损失。
近年来,富人名人超生现象有增无减,有些富人和名人严重违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以各种各样的手段实现自己超生的目的。在最近几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富人和名人的超生问题一直是代表和委员们的议论话题。的确,作为名人也好,作为富人也好,他们在生育上不应该享受特权,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理念。
针对名人和富人严重超生的现实,国家采取一定的制裁措施是必要的,但是,把社会荣誉作为遏制富人名人超生的利器就未免有些幼稚。当下中国,谁还在乎那些名誉,连陈晓旭这种身价过亿的名人都“剃度出家”了,那些名气远远不如陈晓旭的还在乎那些所谓的社会荣誉吗?在一些名人和富人看来,社会荣誉值不了几个钱,他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即拥有几个自己的孩子。
在笔者看来,遏制富人名人超生,既不能寄希望于罚款,也不能寄希望于剥夺他们的社会荣誉,罚款在一些名人和富人那里根本起不了作用,富人和名人一般都有着雄厚的资财,罚款对他们根本起不了威慑作用。剥夺这些人的社会荣誉同样是“蜻蜓点水”、“无关痛痒”的做法,因为金钱和荣誉对一些人来讲,他们根本就不看重。笔者以为,要遏制名人和富人的超生,最根本的是要动用法律这个武器。只有让超生成为一道名人和富人不可逾越的“雷区”,才会真正起到作用,否则,罚款也好,剥夺社会荣誉也好,这些都难以奏效。
富人名人超生是一种践踏法律的行为,理当受到严厉的国法制裁,在这方面没有丝毫的含糊。大多数公民都能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时候,富人和名人的超生就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杀伤因子”。我们默许名人和富人的超生,就难以彰显社会公平,就难以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任何人都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法律公民,名人富人不应该享有超生的特权,这一点不容置疑。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要遏制名人和富人的超生,必须有着更为完善的制度设计措施,必须强化法律的刚性,不管你的名气有多大,也不管你的家产有多少亿,只要触犯了超生的“禁令”,就坚决“兴师问罪”,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名人和富人的超生。剥夺社会荣誉不是遏制名人和富人超生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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