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4日,在哈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哈市重点街路牌匾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哈市将对户外牌匾广告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治,以优化城市空间和美化市容环境。
纪检部门全程介入
日前,本报连续以《冰城户外牌匾广告给城市蒙羞》、《冰城户外广告期待变脸》等文章,集中报道了哈市户外牌匾广告设置密度过高、存在安全隐患、掩盖城市色彩、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尺度过大、破坏建筑、浪费资源、监管不力等九方面问题。
本次哈市政府常务会还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抽调专门力量参加重点街路牌匾、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顿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纪检部门全程跟踪介入,公安、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区政府要认真做好强拆准备工作,建立明确的责任分工和监督考核办法,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人。
户外广告“六不准”
按照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哈尔滨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规定了户外广告设置的“六不准”: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功能;不得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历史保护建筑、危险建筑;不得利用风景名胜区(点)、历史保护街区等控制地带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地方。
在哈市即将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整治之际,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凡是在哈市市区一二类街路两侧及广场周边,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依附桥梁、灯杆、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等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含空白版面架体等)及店面牌匾,均在登记及清理整顿范围之内。
机关楼不许设广告
本次整顿行动分启动和推广两个阶段进行。初定的启动范围为:市区245栋保护建筑、市内各大装饰材料市场及电子产品批发市场周边,并在各区选出1~2处区域作为启动区域。其中,南岗区为秋林博物馆地区、火车站广场周边、东西大直街、中山路、红军街;道里区为公路大桥周边、经纬广场周边、机场路、经纬街、霁虹街、田地街;道外区为外环北路、先锋路;香坊区为和平广场周边、和平路、中山路、红旗大街;平房区为新疆大街;开发区为国际会展中心周边地区、长江路。
据了解,此次户外广告整治行动,首先对整治范围内的现有牌匾广告逐一建立档案,随后按照清理整顿推进计划全面展开。同时,对审批期限有效、设置符合规划要求且已交费的,依法保留;未经审批或时限过期,但符合规划要求的且未交费的,补办手续;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设置形式也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对违反《哈尔滨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法规,利用政府机关、保护建筑及交通标志设置的违章广告设施,不办理登记、不按规划要求时限整改或者拒不缴纳空间资源占用费的违章广告设施等,一律限期拆除。
据悉,本次户外广告清理整治行动将于近日启动,6月15日前完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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