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车管所了解到,4月1日,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市民考驾照的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内容均有调整,重实用驾驶技能考试成新规定调整考试项目原则。据了解,实施新规定后考试内容变化:科目一考试机动车总体构造、主要装置等死记硬背知识大为减少,突出了交通信号含义、特殊条件下如何安全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自救等基本知识的考核;科目二考试将原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与原科目三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合并成新科目二考试内容,即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原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单列成独立考试科目,即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科目二考试内容调整为:考取小型汽车驾照,需考不少于4个项目,其中桩考、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必考;考取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照,需考6项,其中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必考;考取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驾照,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必考。科目二考试先进行桩考,桩考没扣分,补考或重新预约考试不再桩考。新计分制度规定满分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评判标准,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90分为考试合格,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80分为合格。
科目三考试内容调整为: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为: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接受夜间或低能见度考试;其他准驾车型抽取不少于20%参考人员接受夜间或低能见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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