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6岁现任蓟县下仓派出所所长的王怀国,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温文尔雅,全身透着书卷味。但就是这样一位文质彬彬的公安民警,却在短时间内侦破多起大案要案,保护了当地居民的利益。
擒获杀人疑犯
2003年9月21日上午,蓟县下仓镇某村张某的婆婆发现张某及其女儿被杀害,警方接报警后,蓟县分局、市公安局派警力现场侦查,并成立“9·21”专案组。专案组民警通过调查,推测嫌疑人可能是入室盗窃财物被发现,为了灭口,结果制造出命案,持利器将张某和张某的女儿杀害。
案发后,嫌疑人劫走部分金首饰和少量现金。根据线索,警方判断嫌疑人可能是本地人,与被害人相熟。之后,专案组派100多名警力在案发地周边蓟县、宝坻40多个村庄展开入户调查,但未发现任何有效线索,侦查工作陷入僵局。
几名细心的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一房屋处发现了一堆大便,怀疑是嫌疑人所留。恰巧下仓镇某村一位老人向民警反映:9月20日夜,她发现一男子在房屋角落大便,便上前责问该男子,但该男子“方便”后,拿出刀具威胁老人,并实施抢劫。该男子额头有凹坑,操本地口音。“凹坑男子”具有重大嫌疑,但此后围绕“凹坑”男子所开展的工作并不顺利,案件成了悬案。
2005年3月1日,王怀国被调到下仓派出所任所长。2005年4月一日深夜,王怀国带领民警巡查到辖区少林口村时,发现一男子骑着一辆自行车,车梁上绑着一根木棒,行走匆忙,引起王怀国的怀疑,便对其进行盘查。王怀国发现该男子额头有“凹坑”,遂加大了对其的审查力度,并从“凹坑男子”身上收缴出一把匕首。后经审讯得知,“凹坑男子”名叫王某,宝坻区人。王某交代了“9·21”杀人案详情:案发当晚,王某抢劫某村老人未遂,后躲避在村庄偏僻处,待深夜翻墙窜入张某室内。不料,偷盗钱物时被张某发现,王某便用匕首杀害了张某及其女儿。王某现已受到法律的严惩。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