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6日电 3月26日15时,教育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介绍了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有关情况。他指出,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和办学行为需要进行规范,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1、个别民办高校举办者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原则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2、一些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董事会、理事会,董事长、理事长,校长的职责不够明确。家族史管理,出资人一人说得算,这种情况比较普遍。
3、一些民办高校的党团组织建设不健全,学生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薄弱,对出现的问题或者是对问题发生之前的苗头,不能够及时发现,也不能够及时疏导,出现问题也不能及时控制。
4、绝大部分民办高校出资者出资的资产没有过户到名下,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在续存期间,学校应该享有法人财产权。这样就势必要求把资产过户到学校里,而不是在某一个公司的名下。法人财产权未真正落实,办学存在风险。因为经营过程中存在风险。一些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不规范,没有专门的机构和具有任职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记帐方式混乱。一部分民办高校的财务甚至是由公司管理。
5、一些民办高校招生行为不规范,招生宣传时,模糊效应,模糊毕业证书类别,模糊所提供教育的性质,或者是借用其他学校的校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办学实力,误导考生,利用中介机构违规招生,滥发录取通知书,这些行为在办学过程中,招生过程中体现得比较多。
6、一些民办高校没有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教师队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稳定的问题。(据中国网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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