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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生安全意识淡是事故频发主因(实录)

  今日15时,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

  出席领导: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 韩 进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宋德民

  教育部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主任 李志民

  教育部法制办处长 黄兴胜

  内 容:

  介绍近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情况

  议 程:

  一、 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介绍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有关情况

  二、 回答记者提问

  [王旭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收看中国教育电视台现场直播的广大观众朋友们,收看中国网、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教育新闻网和教育部门户网站的网民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并关注教育部今年的例行新闻发布会。

  自从上次新闻发布会以来,大家可能注意到这一个月以来我们的新闻发布会和有关新闻宣传活动没有能够更多的举行,但在平日的生活上、网站里,我们能够听到教育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很多官员的声音,他们解释政策,阐释教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工作和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比如近期周济部长就分别到中央电视台参加了一丹话题的讨论,到新华网与广大网民朋友们交流,使有关教育的材料及时送到了政协委员的手中。吴启迪部长利用出访的间隙,到中央电视台《今日关注》参与了关于职业教育节目的制作;一位副部长最近接受了经济日报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一段长篇专访;还有很多司局长,走进了网站、电台、电视台。教育部的很多领导除了还亲自参与采访、读报、上网,了解舆情,了解媒体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

  我举两个例子,大家知道我们中国教育部3月15日有一篇报道,叫做把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青少年教育全过程。我还没有看到这个报纸的时候,我们周部长对这篇报道的评价就送到我的手中了。部领导看得非常细致,分析得非常透彻。他说这篇报道选题和立意都很好,一是认真领会了党中央的德育要求。二是在两会报道中独树一帜,有创造性。

  另外,有一篇报道,不慎把国外的大学校长搞错了,吴启迪部长很熟悉这位校长,立马指出来更正了。

  通过这两个例子,表明我们教育部的领导都把读报纸、上网、分析媒体,分析舆情作为自己很重要的工作内容。我们的理念是架起金桥,联系你我他。我们带着这样的理念,走进2007年的春天。

  教育界有很多大事,最重要的应当是温家宝总理在刚刚进入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做的重要工作报告。在这个报告里,温总理讲教育问题的时候,获得了七次掌声,可以说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落实。在促进教育公平的措施得力,不管是免受学杂费还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无论是建立健全全国奖助学金制度,还是教育部六所师范大学首先免除示范生学费教育,都可以说在中国的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大大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部领导也很关心,比如说六所师范院校师范生免费接受教育贯彻落实怎么样,奖助学金制度如何实施等等,教育部正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对这些工作的细化措施正在积极稳步地进行。

  特别令人兴奋的是,总理宣布的国家将在全国高校和中职建立全国奖学金、助学金制度,由18亿增加到今年的95亿,再到明年的200亿。18亿、95亿、200亿,这三个数字说明了国家对困难学生资助的力度不断加强,由此也充分说明国家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是我国资助困难学生工作中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

  我特别高兴看到中国教育报的一篇报道,题目是《资助政策畅通了我们的成才路》,这是在这类报道中我看到的为数不多的一篇好报道。我希望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能够有更多这样的报道。同时,我们教育部新闻办公室和教育部有关部门,也愿意和媒体一起,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大力宣传国家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我们共同努力让国家政策成为我们资助困难学生这一工作当中的主旋律。

  说到教育大事,还有几件也不可不提。一个就是大家知道春节过后,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会议,就是在北京举行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曾庆红、李长春同志出席大会,并且为获奖代表颁奖。温家宝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李长春同志主持会议,国务院委员陈至立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关于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我之所以在这里把这个事情作为一件特殊的事情来提,是因为我认为我们媒体都非常关心我们国家高等教育的事件,我国哪所高校的事情,这个事情刚刚有点苗头,各大网站、各大媒体就铺天盖地。对高校的关心程度,这说明我们有媒体的朋友对我国教育事业十分关注。当然是好事儿。

  在这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当中,高等学校的获奖者、获奖比例占有比例相当高,我给大家一组数字,在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全国高等学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15项,占国家奖项总数的29项,高校占51.7%。国家奖分为三项,第二项大奖是国家技术的发明奖,教育高校获得了25项,总数是41项,占总数的61%。国家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是第三个奖项,高校占了106项,占总数184项的57.6%。这里面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两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一项均为高校获得。自1985年,国家设立科学技术奖以来,截至2006年,高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奖共31项,占获奖总数51.7%,获国家技术发明奖1103项,占获奖总数35.5%。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共2658项,占受奖总数28.7%。其中,自2003年以来,高校获国家三大奖的比例均超过了50%。所以我们可以有理由自豪、自信地说,我国高校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科学发明和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主力军。

  我希望关注高等教育的媒体朋友们,能够对我国高校在科技创新和科学发明这样大的体系当中做的独特贡献予以充分关注。

  第二件事,我也向大家通报一下,今天是我们国家第1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学院”。就在我们召开会议的同时,教育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等,就在我们北京一个小学联合举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家也知道,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同时,我们今天的教育部网站也公布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形势分析报告(2006),这也是教育部首次将这份报告公之于众。这份报告显示,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是我们国家中小学生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同时这个报告显示从整体上看,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61%发生在校外,主要是以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两类事故发生量占全年事故总量的50.8%,造成的学生死亡人数超过了全年事故死亡人数总数的60%。同时从地域上看,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各类中小学教育安全事故中,27%左右发生在城市,72%左右发生在农村,农村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数、死亡数和受伤数都明显地高于城市。有关这个报告的具体情况,媒体的朋友可以登录我们教育部的门户网站。

  对于今后下一阶段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将从几个方面入手:一个是要重点加强农村地区中小学的安全工作,加大农村教育投入,积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第二,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要加强对低年级学生的安全教育。第三,在学生上放学路上的安全工作保障。第四,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安全知识的培育和教育工作。第五,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同时,教育部要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2007年加大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检查和指导力度。据我了解,在今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教育活动中,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等向西部地区小学赠送了4万册安全教育图书,同时天略集团还通过中国商业系统向红十字会、向教育部捐助了保额为60亿元人民币的校园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保控股公司通过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向向西部12个省的1200所农村中小学和24万中小学生捐赠了责任限额累积达24亿元人民币的校方责任限。北京子云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教育部向西部农村中小学生捐赠了12.5万套,共50万张校园安全书香活动。我想这些活动无疑都对于加强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中小学生的校园安全和他们的生命安全提供了很好的保障。

  在提到中小学校园安全的时候,我们要特别提出,近年来在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战斗在教育第一线,保障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在危机学生的生命关头,他们与歹徒搏斗;在发生交通事故的一瞬间,把生的希望留给学生,把危险留给自己。我们记得在去年9月,我们在这里,曾经请来了十位为抢救学生生命安全负伤或牺牲的教师代表来到这里,给我们上了一堂非常生动的课,我们应该记住以浙江省金台市城南小学丁学梅、龙成秀、陈文军、江华、祝香云、舒心等这十位老师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的人民教师,为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以身殉职。我们在这里愿意停留片刻,表达一下对这些优秀教师的怀念和崇敬之情。

  因此我也愿意说在我们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到来之时,社会的每一分子,媒体的广大朋友,应当为中小学生的安全共同做出我们自己的贡献,共同做出我们自己的努力。

  第三个情况向大家通报,大家知道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中谈到2007年的教育工作时,特别指出要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应该说民办高等教育是民办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中共中央组织部和教育部党组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校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同时教育部长周济2月3号下发了《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无疑是对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下面请我的同事,也是我们教育部规划司司长韩进先生向大家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韩进]:

  谢谢王主任。很高兴今天能够有这个机会和我的同事们,跟媒体朋友共同讨论一下关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有关问题。民办高等教育应该说在我国相对来说发展时间还不长,为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贯彻落实好民办教育促进法,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同时,社会上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也还有不同的意见,时常会有不同的争论。相对于其他的教育来说,涉及到的因素多一些。所以我尽可能用比较简单的方式,把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情况介绍清楚。

  下面我分四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下当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情况,第一个是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给大家发了一个基本的材料,主要的数据和观点都在材料中,我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说明。

  第一,基本情况。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它的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各级政府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16字方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规定,采取积极的措施,鼓励扶持民办高校发展,引导民办高校规范内部管理体制,完善规章制度,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提高。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民办高校发展迅速,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据2006年教育事业统计,现有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278所,比上一年增长10.3%,这说的是学校数目,比2002年增长109%。在校生达到了133.8万人,与上年增长27.2%,这比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增长的速度快,比2002年增长318.4%这个速度也快。另外还有独立学院,没有进入到独立学校设置数字,但也属于民办教育范畴的,利用新的机制和普通高校联合举办的,我们叫独立学院,还有318所。这个数字比上年有所增加,独立学院的在校生达到146.7万人,独立学院是本科层次。我刚才说到的278所民办高校里,主体部分是专科层次。独立学院的在校生146.7万人,比上年增长36%,这个增长速度也很快,当然有特殊情况,因为是新增长的,还没有毕业生,所以在校生增长速度快。民办高校已经成为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块加起来,在校生数字已经超过280万。应该说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适用人才。对于我们国家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虽然我们进入大众化的水平还不是很高,但是它也承担了一定的责任,承担了一定的社会义务,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同时,在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方面,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因为它的机制是不一样的。

  第二,民办高等教育在发展过程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扶植政策,还有一部分有待于落实的,主要有这么几点:

  1、一些地方没有落实民办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高校,没有依法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高校的税收政策尚未制定,民办高校促进法里面是说不要求取消回报,跟公办高校享受同样的税收政策,要求回报的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国家还没有出台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办法,使合理回报的取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里规定了可以取得合理回报,但具体怎么取得,怎么计算,怎么确定比例,什么时候拿,这涉及到学校一系列的运行之中的管理问题、财务制度问题,在实际执行中还有制度不健全的地方。

  3、一些民办高校教师在人事档案馆里职称评定方面没有享受到与公办高校平等的待遇。

  4、一些民办高校的毕业学生在档案管理、评奖、评优方面没有享受与公办高校学生同等的权利。

  二是对民办高校的监管需要进一步的加强。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扶持,一方面是监管。表现为三个方面:

  1、管理力量薄弱,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同时还有一个监管的责任,管理力量是薄弱的,职责不清,因为它涉及到若干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一些地方政府对民办高校疏于管理,存在着对民办高校管理的缺位、不到位和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

  2、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民办高校监管涉及到教育、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物价、民政、公安等多个部门。但是,目前相互沟通,共同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还不是很顺畅。

  3、社会对民办高校进行监督的渠道也并不完全,并不完善。尚未形成政府依法管理,民办高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高校管理格局。

  刚才王主任介绍到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出的关于加强民办高等教育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里说到管理格局的目标中用的这种表述方式,一方面政府依法管理,一方面民办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同时还有一个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的问题。这是对民办高校的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

  第三,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和办学行为需要进行规范,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1、个别民办高校举办者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原则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民办高等教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仍然是公益事业。但是在一部分举办者里,对公益性的原则和社会主义的方向是存在偏差的。将办学作为谋取个人和组织利益的途径,注重经济效应,忽视社会效应,这是遗留问题。

  2、一些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董事会、理事会,董事长、理事长,校长的职责不够明确。家族史管理,出资人一人说得算,这种情况比较普遍。

  3、一些民办高校的党团组织建设不健全,学生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薄弱,对出现的问题或者是对问题发生之前的苗头,不能够及时发现,也不能够及时疏导,出现问题也不能及时控制。

  4、绝大部分民办高校出资者出资的资产没有过户到名下,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在续存期间,学校应该享有法人财产权。这样就势必要求把资产过户到学校里,而不是在某一个公司的名下。法人财产权未真正落实,办学存在风险。因为经营过程中存在风险。一些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不规范,没有专门的机构和具有任职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记帐方式混乱。一部分民办高校的财务甚至是由公司管理。

  5、一些民办高校招生行为不规范,招生宣传时,模糊效应,模糊毕业证书类别,模糊所提供教育的性质,或者是借用其他学校的校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办学实力,误导考生,利用中介机构违规招生,滥发录取通知书,这些行为在办学过程中,招生过程中体现得比较多。

  6、一些民办高校没有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教师队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稳定的问题。

  这是我第一个要向大家介绍的,现在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二,给大家简单报告一下我们面临的形势和进行的工作,以及主要的任务。正确判断形势是民办高校办学和管理的基础,民办高等教育如何发展是一个时期以来社会关注的热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都明确规定,六中全会的决定里,在教育里有专门的一句话,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对于当前民办教育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过程中,实际上向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我想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

  1、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才能够促进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16字方针,第一是积极鼓励,这也是16字方针中第一层意义。第二是大力支持,第三是正确引导,第三是依法管理。要正确处理、规范管理和鼓励扶持的关系。鼓励扶持和规范管理两者并重,不能只管理不支持,也不能只支持不管理,两者缺一不可。鼓励扶持是从正面说,可以干什么。规范管理,是从反面说不可以干什么。规范教育,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在我们高等教育领域里引导民办高校健康发展,这是目标,是教育部门的目标,也是国家的目标,也是社会的目标。民办高等学校如果能够健康发展,就会对国家作出重大的贡献,像过去一样。因此,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要抓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范管理,一方面是落实扶持政策。

  第二,建设和谐的民办高校校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办高校要站在党和国家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在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扶持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中,要从这个高度来进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办民办高校的自身实际结合起来,要着力转变发展观念,自觉地把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转入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这既是我们国家已经确定的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国家高等教育总体的发展重点和目标,也是民办高等教育在今后一段时间重点考虑的问题。

  一个是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二是要扎实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三是要把维护民办高校安全稳定摆在突出的位置,全力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四是规范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民办高校的发展重点应该转移到稳定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轨道上来。前段时间规模的发展是比较快的,但从今后一段时间,国务院已经确定了我们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是适当控制发展的增加幅度,适当稳定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民办高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应该贯彻这一基本指导思想,但提法上“规范管理,稳定质量”,这也是在2006年年底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通知里提出来的指导思想。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步入了大众化的阶段,为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我国高等教育还面临很多问题,特别是高等教育的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高等教育要适当控制招生规模,相对稳定招生规模,把重点放在提高办学质量上的决策部署。随着党和国家把高等教育的发展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民办高校的发展应该有所调整,稳定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是“十一五”国家对民办高校发展提出的新的要求。

  这是我要给大家介绍的第二方面的内容,面临的形势和将来这一段时间的基本任务。

  第三部分,我给大家报道一下,教育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过程中,还做了一些具体工作。有这么几个方面:第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办通知,还有中共中央组织法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原则精神,教育部制定了民办高校办学管理的规定,其目的是规范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明确高校的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这个若干规定对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产和管理,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出现违规行为的处罚,以及国务院和省级教育部门对民办高校的管理职责都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若干规定的发布实施对规范高校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防范民办高校办学风险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尽快形成政府依法管理,民办高校的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高校管理工作格局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起了工作协调机制,积极与财政、税务、审计、工商、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办高校招生宣传、财务管理,收费退费,对非法中介违规办学的行为的查处,努力建设民办高校教育健康发展的协调机制。

  第三,推进民办高校督导制度的建立,若干规定按照民办高校促进法的基本精神,规定了省级教育部门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的任职条件、任期及职权。同时,教育部积极与省级教育部门沟通,共同研究探索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的有关做法,目前江西省委教育工委会同省委组织部门已经完成了向十所民办高校派遣了督导专员的工作。督导专员同时兼任这些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四,开展了民办高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核查工作,促进民办高校不断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利用这种方式,改变过去我们存在的重审批不重管理的工作的不足。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书本问题调整标准通知》的要求,每年开展对民办高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核查,并且根据核查的结果,对达不到结果的民办高校给予限制招生或者暂停招生的处罚。这件事情实际上从2006年一直在做,但它有一个工作的力度,一开始做有一个从政策上允许一定的宽松度到逐渐严格的过程。

  第五,为了落实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我们在教育部颁布的部长令若干规定里,对民办高校的资产过户做了具体规定。这件事也是法律要求的。但操作问题上,一直没有提出一个集体的要求。这次在若干规定里做了明确规定,明确要求民办高校的资产必须与批准设立之日起,一年内过户到学校名下。现存的高等学校的状况多数都没有真正过户到学校的名下。但是它也不可能我的文件一发,第二天全过户到学校的名下,包括资产的清理、核算、评估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儿。我们给了一年的期限。同时规定本规定下发以前,资产未过户到名下的,自规定下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落实工作。这个工作真要落实下来还是比较艰难的。

  第六,加强民办高校招生工作的监管,规范招生简章广告的发布,对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前比较零散,不是很系统。比如说我们在规定里已经明确提出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载明有关的内容,必须报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机关备案才可以发布,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对纳入国家计划,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这跟其他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样的。对学校自己招收的非学历教育学生发放学习通知书。过去都是混在一起的,所以学生本身都没上过学,搞不清楚是什么事儿,这次做了这个规定,我们也希望社会上更多的人能够知道这个事,这样能够避免宣传上的误导造成损失。省级教育部门可以对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民办高校予以处罚。

  第七,发挥民办教育行业组织,在民办高等学校中的作用,我们认为行业组织还是非常有必要的,积极发展民办教育行业组织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管理的作用,构建政府依法管理,民办高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高校管理工作,形成新的格局。

  这是我向大家报告的第三件事儿。

  我要介绍的第四件事儿就是扶植政策的基本情况。

  关于积极鼓励扶持,国家扶持和规范民办高校发展,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保障民办高校举办者、教职工、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高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高校的教师、受教育者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高校学生在升学、就业、档案管理、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高校享受同等待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对为民办高等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以上这些实际上都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规定的,下面的工作正在进一步落实。除此之外,2006年底国务院发布的《通知》里已经明确提出了一些措施,现在正在落实之中,我给大家做一报告;

  第一,关于税收的优惠政策。国办的通知里明确了这个提法,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高校享受的税务优惠政策,由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我们相信这将促进民办高校税收优惠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第二,关于合理回报。国办通知明确了财政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制定民办高校合理回报的标准和办法。这也是明确了责任主体,同时明确了要做这项工作的责任人,这将加快民办高校工作人员的合理回报。

  第三,关于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和职称的评定,国办通知明确各地人事部门和人才交流机构负责管理民办高校的教师人事档案要一致起来。民办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纳入省级高校职称评定的范围,参照同级、同类公办高校的评定办法和有关政策执行,为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有利的政策支持。这是在我们讨论国办通知的过程中,和国家人事部共同商量的政策,这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具体措施。

  关于加强行政管理方面,向大家做一个汇报,为了加强对民办高校的行政监管,确保其健康发展,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民办教育的规划、工作协调、宏观管理的职责,省级行政教育部门履行本行政区域内民办教育管理的职责,财政、审计、工商、公安、民政、新闻等有关部门对民办高校的管理职责和国办通知里都做了规定。同时对民办高校违反的规定的行为规定了一些处罚的方式。尤其是对发布虚假广告,国办《通知》里都做了详细规定。

  上面是关于民办高校的一些基本情况,教育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所做的一些工作的基本情况,我给大家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

  刚开始说,民办教育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不是很长,落实积极鼓励政策,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对它的管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当然,我们通过这些工作,确实坚信在不断加强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落实扶持政策的条件之下,我们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里提出的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基本方针,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人大的会议上做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的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之下,这些目标一定能够逐渐实现。

  谢谢大家!

  [王旭明]:

  谢谢韩进司长,韩进司长的介绍让我们了解到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存在的现状以及下一步采取的对策,特别是对这三个规范,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文件,尤其是教育部周济部长2月3日签发的教育部令,民办高等学校的管理的若干规定,我们进行了详细解读,对政策有进一步的了解。

  出席今天发布会,回答大家问题的还有教育部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主任李志民、教育部法制办处长黄兴胜,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宋德民,他们和我们一起非常高兴回答大家的提问,还是这句话,新闻每天发生,视角各有不同,每天都有新鲜的资讯令我们回味无穷。

  下面请大家提问。

  [北京晨报记者]:

  请问台上各位领导,刚才谈到民办高校的学生在升学、就业、档案管理、评奖评优等方面和公办学校是同等的权利,但民办学校的学生在考研过程中,有些学校不愿接受这样的学生,我想问在具体操作中有哪些措施?

  [李志民]:

  法律规定就是这样的基本表述。报考研究生,我不知道您说的哪一种,如果报考硕士研究生,应该是取得学士学位以后。当然,在政策规定里,我不是说招生政策,当然在规定里也有一些,如果民办学校的学生取得了学士学位在考研究生上应该是和公办学校一致,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大家可以举报。或者如果他没有取得学士学位,或者是有什么条件,可以报考研究生,或者是加试几门课,有加试审查。民办学校的学生在报研究生的时候有排斥现象,我不知道。但如果拿到学士学位,任何其他层次的学生,在报考研究生的时候,都应该是一视同仁。

  [农民日报记者]:

  农民工培训的问题,今年“两会”民生问题受到关注,民生问题的核心就是“三农”问题,“三农”问题一个重要的解决方法就是促进农民收入。现在有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对农民工进行培训,然后进行劳动力输出。第一,教育部在农民工培训上近两年都做了什么工作?第二,今年中央提出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这是一个大好事儿。但在“两会”采访过程中,我发现城乡结合地区,包括欠发达地区,教育公平问题非常严重。我想问一下,教育部在教育公平上有什么新的举措?教育公平的难点是什么?谢谢!

  [李志民]:

  我不认为这两个问题和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相关,就我所知,我还是尽力来回应你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教育部在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过程之中,把对农民工的培训,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通过培训使他具备了职业技能以后,再进行劳动力转移,放在中等职业教育领域中相当重要的位置。我们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出每年增加100万,今年已经连续两年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速度高于普通高中的发展速度,现在已经接近到750万,还稍微差一点,但这个趋势非常好。有两类,一类是为新农村建设培养的农村技师,另一类是为了配合经济上行业发展,为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周部长经常讲“一网两工程”,指的就是这个。很遗憾,我说不上具体的数字,因为没有做这方面的调查。

  第二,您刚才提到的确实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当然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先在农村实行,这次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来,可能逐步在城市里也实行。这是很重要的举措。总体上说,在义务教育阶段,从国家职能的角度来看,是做到了基本上的公平,公平不等于绝对相等。

  说到教育公平确实很复杂,教育部有责任消除在教育上的不公平,首先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提出的目标就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大力推进均衡的教育。但是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也在不断地采取措施,来鼓励或者是帮助弱势群体,能够完成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在高中阶段,尤其是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国家采取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的方式,同时再加上采取半工半读的方式,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要求在学习期间有一年的时间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顶岗实习的时候可以取得一定的报酬,但这个报酬不像正式人员一样那么高。同时,在高等教育阶段也加大了资助贫困学生的力度,温总理的一句话“要使得贫困学生上得起学”,贫困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或者能够读职业教育。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上得起大学,或者能够上得起职业教育学校。我很难回答教育公平的根本原因,但我可以这么说,解决教育公平一定要政府出面加大对教育支持的力度。

  [王旭明]:

  对关心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有专门的部门来负责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教育工作,我手里有一些数据做一些补充。

  我了解到2006年我们组织实施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实施计划,对23个省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表明,2006年教育系统开展了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共达到了2100万人次,其中技术性培训743万人次,农民工培训395万人次。另外,教育部对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大力扶持,也有一组数据来表明,2006年有500万以上的农村初中毕业生进入了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财政部有关部门重点扶持了171所具有骨干示范县级职教中心,这主要面向农村。另外中央还扶持建设了218所示范职业教育学校,317个实训基地,有相当的一部分是在县以下的职业学校。

  大家知道农民工比较集中在城市的建筑工地,我知道一个最新的消息,教育部和建设部、中央文秘办、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五个部门联合要求,从今年开始要求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

  农民工业余学校主要的培训内容是培训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等这些方面的基本的知识,特别强调每一个建筑工地在开工、设计方案的时候要把建立农民工的培训学校作为重要内容。将来各个部门审批的时候,要把这项作为重要内容。农民工业余学校的费用主要有工程承包单位来分担,列入整个工作中的一部分。有硬性要求。另外这五个部门还要求今年年底前,各个地方要将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情况上报审批,这是硬性规定。我觉得教育部积极推进和参与了农民工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农民工实训计划,这几年实施下来,确实效果明显,为整个农村人口的培养作出了贡献。

  [21世纪经济报]:

  正如王主任所说,高等教育是媒体非常关心的问题。韩司长,上次吉林大学报出在全校的师生范围内关于解决学校的财务问题,引起了很多的关注。不管高校合并还是扩招,都是在教育体制改革框架范围内,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韩司长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对这个问题是如何看待的?

  第二,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思路,现在有很多争论。比如说江苏、浙江,他们在财力上相对来说比较充裕一些,他们在政府的财政范围内可以拨一部分款来解决这个问题。另外一些地方采取土地置换的方式。我想知道教育部按在解决这个问题上的思路?

  [韩进]:

  解决教育问题,没有财政是不行,今天确实应该把财务司的人士请来。我试着回答一下,我也不认可这是民办教育发展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一部分高度学校,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的决策,规模迅速扩大,再加上世纪末和世纪初的时候,我国高等教育进行了一场管理体制改革,为了高等教育加快发展,我们组建了一批高等教育大学,您刚才提到的吉林大学是其中之一。在这个阶段,大家都知道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是迅速增长的。也就是说在这一阶段,我们国家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跨过了15%,这在国际上被认为高等教育进入到大众教育的一个标准目标。过去我们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培养专业人才,也纳入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我们高等教育在设计的时候已经出现了这样的变化。

  客观上说,按照中央国务院《决定》的精神,高等教育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去年五月份,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讨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做了结论。当时中央的这个决策,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高等教育的发展做了积极的贡献。这个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但客观上存在这么一件事儿,就是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张以及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提供的资源不成比例,那时候政府并没有1:1的用资源保障高等教育发展,因此就出现了一些问题。学生已经进来了,我总要有地方住,有地方上课,学校的教师和学生是成比例的,教师也要办公、备课,进行科研活动。所以客观上讲,高等教育在这种形势之下,各位都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大学基本上是在城市的中心区或比较好的位置,在这个时候,学生数量扩大,办学条件不具备,盖房子得有地,又没有地,扩张成本太高,一部分地方在这种情况下采取了一些政策。为学校规划一部分土地,扩大办学资源,学校相应扩大了自己的硬件条件。因为资金的不足,有一部分学校利用银行贷款解决了这件事儿。当然,要说利用银行贷款,有正反两方面的效果。从积极意义上说是我花明天的钱做明天的事儿。客观上它为我们国家高等教育能够在那个时间达到这种目的,又保持了高等教育的质量不至于下降,它是做了贡献的。但客观上它使得一部分学校现在的债务负担比较重。在这件事情上,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当然也不排除个别高等学校在建设过程中追求一种不必要的高水平,也有这种情况。但从主体上说是满足学校的办学需要的。

  在这件事情上,我国高等学校的规模迅速扩张,应该说获益方是国家经济社会建设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但是目前经济压力的承担方是高等学校。教育部实际上从进入到21世纪开始,2000年以后就注意到了高等学校资金的压力,将来会影响学校进一步的发展。实际上高等学校的发展,尤其是我们强调要把高等教育发展重点转到质量上,主要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要想办法加大力度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杰出人才的时候,除了学校盖几栋房子以外,实际上要花很大的力气在社会、科研、交流、师资力量,在创新的培养上下更大的力度。不光有房子就能够解决问题。不光是把贷款还完了就没有问题了,实际上还需要很大的力气,如果你在这上面不走路,将来你花十年的时间可能都不一定追得上人家。在这个问题上不应该懈怠。

  我觉得应该这么考虑这个问题。当然,个别学校有一些问题在这里不容回避,但对于总体评价,要对个别学校产生的问题合理区分开。一方面我们要进一步控制,教育部实际上已经采取措施了。我们在很早的时候,就和财政部一起,不记得是2001年还是2002年,对教育部的直属学校已经控制了贷款比例。学校贷款要审批,我们对每个学校建立了一个资金模型,它的收入状况、财务状况,可以动用的财力状况,因为学校和学校是不一样的,根据这些状况我们判定它可贷款的上限额度。我们设置了预警指标,在一定指标之下,他可以自行决定。但超过这个特指标之后就需要审批,在超过另外一个限度之后,就不让他做了,但是有些东西是历史形成的。一旦起步,就很难收场。应该说学校资金的压力和学校建设的周期不同步,并不是学校建设的高峰期的时候就是学校资金的高峰期,它有一个滞后。尤其是我们采取相当一部分资金,由贷款解决,这几年陆续显现出来,我觉得我们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靠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贷款使用效率,把化解学校的资金风险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来考虑。另外也确实需要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帮助学校来化解或者是承担一部分解决这个问题。刚才记者提到有一部分已经开始工作了,江苏、浙江分别采取了一些办法,我觉得这些办法确实是非常积极,当然不是全部,他们在帮助学校。一方面要放在学校重要的位置上考虑,一方面也要给予一定的支持力度。我觉得这样的方式可能从实际工作的角度来看还是比较可行的。

  谢谢!

  [王旭明]:

  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够把热度放在高等教育的高校在国家科技创新上占有的比例达到50%几以上,我们国家的高等教育在这种情况下,还承担着国家50%以上的科技创新的重大任务。

  [中国教师报记者]:

  刚才韩司长也提到,因为学校不仅要加大设备,还要有师资。我看到国办的文件里,关于民办高校的教师的人事档案和职称的评定有一定的方法,和公办高等学校是同等的待遇。在基础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的老师却不是这样,民办校长说我们是为公办学校培养老师,培养成功了,他们就走了。这样对民办中小学办学能够长远发展造成了很大的挫折,请问对民办中小学的编制问题,尤其是职称、待遇方面有什么规定吗?谢谢。

  [李志民]:

  看来民办高等教育不太吸引人。民办教育说的是各级各类,但大家也应该注意到这次工作的切入点是民办高校,当然不等于说国家对除了民办高等学校以外,其他的民办学校就不采取措施。不是这样的。只不过民办高等教育当前的问题暴露得比较充分,一些问题在民办高校的范畴内讨论的边界也比较清楚,这样利于我们用更好的方式去落实。对于基础阶段的民办教育,国家也会在适当的时机考虑这个问题。现在反映,民办学校的教师有一部分向公办学校转移。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定性地给一个结论,但当时是公办学校教师向民办学校走。现在是有一部分民办学校教师向公办学校走。所以才有这样的抱怨,民办学校反而成了公办学校师资培养基地。要真从一般意义上说,这两种情况都出现过。我相信民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教师之间也有互动,地域的不同、机制的不同、发展前景不同,有的是政策外部原因所致,有的是政策内部原因所致,具体问题怎么看?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如果说法律里是讲“待遇一致”,政策环境要一致,但你不能阻止他个人选择上的偏好。高等学校的待遇是一致的,都想到清华去当老师,但不可能所有人都到清华去。法律上是一致的,但是个人偏好应该得到尊重。如果确实是制度所致,出现了不平衡,我认为应该正确对待,以保护民办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我觉得这样也是从积极意义上贯彻落实民办教育。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

  请问新闻发言人,一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投入25亿元提升高校教学质量,其中包括民办高校。两个月过去了,我想问,这笔钱是否落实到民办高校,教育部有什么具体的措施提升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呢?

  [王旭明]:

  据我了解,计划25亿元的资金,第一笔资金,今年使用在六个方面,这六个方面正在研究制定中。

  [科技日报记者]:

  我非常高兴听到王主任发布的我国科技创新奖中50%是出自高校,我想进一步了解一下,民办学校占有多大比例?教育部下一步有没有促进民办学校加强科技创新的措施?第二个问题,关于法人财产权的问题,一年内过户还比较困难。法人财产权问题是不是涉及到投资人把财产过户到学校之后,可以合理回报。第三个问题,民办高校广告的管理,包不包括电视广告?因为电视广告一般比较短,四五秒钟,其中的内容是否有具体的管理措施?

  [宋德民]:

  民办高校的非常少,几乎没有。就像韩司长所说的,和民办高校成长历史有联系。民办高校的责任现在主要以教学为主,这次成果奖方面表现不够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积极支持大力鼓励民办高校健康发展。我们有信心,也有理由相信,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我国民办高校一定会出现一批高水平的名校。在我们可以预期的将来,民办学校会有很好的增长预期。

  有关法人财产权问题,我们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做了具体要求。这对于民办高校举办者的权益给予了充分考虑,对于保证法人财产权不会影响到投资人的权利。

  关于广告的问题,电视广告在我们的审查范围内。

  谢谢。

  [李志民]:

  新闻界的朋友都知道,在今年年初,2007年2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科学技术奖颁奖大会,胡锦涛总书记给获奖人员颁奖。在这次颁奖中,我们2006年高等学校获得自然奖、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总的奖项有250项,在自然奖中2006年度国家总共评了29项,高等学校完成的是15项,占总奖数的51.7%。特别需要值得一提的是在这15项中有两项是一等奖,这是我们国家自然科技奖连续两年空缺以后的第一次受奖。2003年有一次受奖,那是由中科院和大学共同合作完成的,2004年、2005年国家一等奖都是空缺。

  在发明奖里,国家总共评了41项,由高等学校完成25项。进步奖评了184项,高等学校完成了106项,从总的比例来看,2006年我们在三大奖中,高等学校完成的比例都超过了50%。科技成果的获得是长期积累的过程。

  有一个统计数据,从1985年到2006年,高等学校完成的课题成果占国家奖的比例,自然科学奖基本上是50%,国家技术发明奖占到1/3,科技进步奖占到1/4。我们从1985年,全口径算起,从2003年开始,我们差不多三大奖项都完成了50%。这和我国重视高等教育的发展,特别是在“十五”“九五”的投入,对“211”工程的重视,对高校建设的重视,使得科研设备、人员储备都有很大的发展。在我们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人才过程中,我们作出了很大的科技贡献,都超过了50%。我曾经统计过一个数字,从1998年到2003年,高等学校的科研经费分纵向和横向,高等学校的科研经费从拿到国家财政的拨款的科研经费,在这五年中最高一年占得不到10%。也就是说,高等学校拿的国家的财政经费,从不到10%,到完成这么多的科研成果,这说明我们高等学校的科研投入产出是巨大的。

  一个学校的建立到现在科技成果的完成,主要是国家办的一些大学,高等学校大概在这里面占到80%左右。现在的民办高等教育基本上还是以教学为主,在科技发展上的关心还不够。谢谢。

  [中国税务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关于民办高校,刚才韩司长多次提到合理回报,国办《通知》有具体的规定,应该尽快执行这个政策。这样一项税收优惠的出台,内容应该包括哪些方面?预计什么时候能够出台?有没有合理回报的办法制定出台?

  第二个问题,在刚刚结束的人大会议上,高票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从明年起,企业所得税的税金扣除将从3%扩大到12%,这个政策对更多善款的进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将会起到什么样的推动力量?目前我国教育事业慈善捐赠的情况是怎样的?

  [李志民]:

  感谢您提的民办高等教育的问题,对于税收优惠政策,到底应该包括哪些?我觉得更有资格说这个话的是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站在我的这个立场上,我希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法律规定,使得出资人在举办民办高等学校的时候,能够切实落实。

  税法上政策调整之后,对教育上的捐资办学优惠的是不是有利的问题,这正好印证了那句话,财务制度太重要了,应该把财务司的同志请到新闻发布会上。我相信也希望它是有效的,但是不是这样,下次请财务司的参与新闻发布会。

  [王旭明]:

  上午,我们新闻发布会在网上公示之后,有很多问题已经提出给我们,最集中的一个问题,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已经结束,复试线将要公布。在这里一并做答。

  2007年全国招收硕士生复试的分数线还在测算之中,一旦确定,立即公布。今年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原则仍然是和去年一样,保持政策的稳定和连续性,继续对西部地区的考生、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以及艰苦专业学科的考生采取适当的降分照顾政策。

  另外,今年的复试工作更加强调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加大复试的力度,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维护招生机构的公平和公正。针对有些考生提出的考阅卷有关情况,我们也做了有关了解。统考科目的阅卷工作,是由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进行的,从目前数据初步分析,以及各地报的情况来看,阅卷情况正常,不存在有些网民和记者朋友所说的舞弊现象。

  这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黄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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